第十四章 清炖[第2页/共3页]
半个时候后,小弟周少成返来和周致调班。
娘亲周何氏说如许泡上两个时候,能给大雁肉去腥。
看着锅中的大雁肉不断翻滚,阵阵浓烈的肉香渐渐飘散,小弟周少成早已站在了锅前,不断地在吮吸着口水。
酒是最能去腥的,如何把这茬儿给忘了?
“小成,你去把张老爹年前送给爹爹的那半坛酒拿来。”周致俄然想起,吃紧说道。
周致旋即蹲在灶前,向灶膛里狠狠加了几把柴,火就更加旺了。盏茶的工夫,锅里的水便开了,暗红色的大雁肉块跟着热水而翻滚。
纤纤素手,白玉晶莹。
周致随后又去院中拔了几棵葱返来,洗净堵截投入锅中。
“哼!真是华侈工夫!”周绿云不悦道。
白衣少年看也不看周致了,扭头朝身后说道,“哥哥,走了!”
“如何?莫非你能让肉不腥了?”周绿云惊奇问道。
“你此人也算是个男人了,如何如许磨磨唧唧的?叫你拿去就拿去!”见周致游移不动,白衣少年眉毛一挑,不悦道。
这些稻谷已经干透,明日不消再晒。周致全数把它们堆放在灶屋的北墙边。这是要作为来岁的种子的,必必要保管好。
是呀,大雁只要一只,莫非要分给他们吗?没瞥见小弟周少成此时早已忘怀了轰赶鸟雀,盯着大雁几近要流出口水吗?何况本身还挨了那白衣少女莫名其妙的一声怒斥。这大雁必必要归本身统统。
如此将大雁肉如许几次煮过了三次,周致才调休,此时肉已经有三分熟了。
六匹马扬起一起烟尘,朝高昌镇方向而去。
半个时候畴昔,周致停止烧火。
把大雁交给小弟周少成,让他提回家,交给娘亲,早晨的时候就会有一顿肥美的大雁肉吃了。
姐姐周绿云一向站在一旁,迷惑道,“小致,不都是一样的烧火煮肉吗?你的做法和我又有何分歧?”
看周致很懂的模样,周绿云也更加惊奇。弟弟那次一摔真是变得太多了,仿佛晓得了很多事,晓得了很多事理,真是没法设想。
红马这就要行,白衣少年却又俄然朝周致说道,“对了,把那支羽箭还我。”
周致手里提着大雁,回到晒谷场。这只大雁约有四五斤重,很肥。周致得了大雁,早已羡煞了那几个农夫,他们朝周致说道,“周致小子,本日白白得了一只大雁,真是撞了狗屎运呐!”
灶膛内小火一向在燃烧,锅里一向是沸的。
周致朝他们淡然一笑,没有说话。
白衣女子不再理睬周致,将羽箭放入箭壶,猛地双腿用力一夹马肚,红马四蹄扬开飞奔而去。
小小的灶屋内里香气扑鼻,周致镇静的说道,“好了,清炖大雁肉终究做好了!”
这是一只女人才会有的手,另有刚才的那一声“咯咯”的娇笑,让周致鉴定她应当是个女子无疑。
小弟周少成早已急不成耐,总盼着大雁肉能快些做熟,两条小短腿飞奔而去,飞奔而回。
老爹极爱吃蒜,春季的时候院里便种下了一些,此时已然收成,全数放入了柴房中。周致取来大蒜,剥了两端,将蒜瓣全数切成粉末状扔进锅中。
最后一次周致将半锅水煮沸,将大雁肉全数倒入锅中,又是一阵烈火,直到锅中的肉翻滚起来才小火慢攻。
他们的家道和周致家差未几,也是一年半载不会晤到荤腥,过着“糠菜半年粮”的糊口。
周致闻言仓猝用力将羽箭从大雁的脖颈拔出,将羽箭擎在手里递向那白衣少年。
身后的青衣男人和四个健仆也纷繁催马紧随厥后,青衣男人在颠末周致身边时狠狠朝周致瞪了一眼。明显他刚才是见到了周致的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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