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亮出我们的旗帜[第3页/共3页]
维尔斯假装没有瞥见他的心疼,用袖子擦了擦嘴,他仿佛一个吸大麻的人在终究吸到了梦寐以求的大麻的利落神采。
辛普森的眼睛瞪圆了,这把剑的做工非常的邃密,必定出自高超的匠人之手。剑刃非常的广大、厚重,令辛普森惊奇的不是这把剑的做工,而它的材质。剑身呈玄色,上面雕镂着一些紧密的斑纹,斑纹的款式古朴而奥妙,一枚风青钻石镶嵌在剑刃上。
武者都喜好兵器,辛普森天然不能例外,以他的目光来看,这剑身的色彩较着是掺杂了大量的玄铁,玄铁但是好东西,浅显钢铁加上一点立成神兵!比玄铁更加可贵的是上面的银色斑纹,这是用秘银雕刻的邪术阵,上面的风系邪术能够让出剑更迅捷,武者的行动也能够更快。
“头儿,我们接了这个任务,你恰好缺一件趁手的兵器,这把剑就给你了吧!”
说到讨厌贵族,他的眼神射出的讨厌的感受让辛普森感到他的话是真的!这让辛普森顿时有了一种知己的感受,辛普森本来就是一句身份不低的贵族,并且是世袭的。
“我的名字叫做辛普森,和您不一样,我本来是一个贵族,也获得了担当权。不过我不想去过那种贵族式的糊口,蒙兄弟们看得起,拿我当首级,我天然就不能虐待他们。”
归正大多数的人都把邪术师们叫做“缔造古迹的人”。
“哈哈!好久没有尝到这个味儿了!”维尔斯学着辛普森的模样,咂了咂嘴,末端还用他那欠揍的眼神请愿性的看了辛普森一眼。
一个蹲在火堆中间的佣兵如许说,他边说边拿动手里的不着名植物的大腿在狂啃。这个家伙的话让维尔斯大为恼火,拿我跟那些强盗去比,这TMD是在夸我还是损我来着?不过有求于人,维尔斯笑了笑没有作声。
辛普森抛弃了已经空了的酒壶,他站起来:“这把剑是好东西,不要我不能要,我想我们的赖昂内尔团长缺一件如许的兵器。”说完他握着维尔斯的手,维尔斯笑了笑:“感激你们!”
随即维尔斯又看到了这小我的脖子上一道伤疤。伤疤很可骇,竖着的十几道伤**错,能够想像当年的伤口如何惊人,这不是利器的伤,仿佛是野兽的利爪抓伤的。“看来这小我是拿命换来的!”维尔斯对这小我有点佩服了,一个贵族担当人能够放弃美人珠玉的糊口与佣兵为伍,这本身就非常可贵,更可贵的是他真的能够和佣兵们打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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