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九章 携手[第2页/共2页]
那里是更都雅,清楚是你从小到大女扮男装早已成了风俗。
展怀笑道:“在梦里你不是吃了五个肉夹馍吗?如何现在要二十个,吃得完吗?”
霍柔风抿嘴一笑,伸出洁白如玉的手掌。
十个......
没等他报上名来,展怀脸上一沉,冲着他挥挥手,道:“中间有空桌子,不必来和我们拼桌了。”
“他们看我做甚?”霍柔风不解地问道。
展怀像没有看到那人似的,持续和霍柔风风卷残云,瘦子却没有转动,孙家儿子往他面前放了茶壶茶碗,他也没有动,不晓得是嫌弃茶叶太差,还是担忧在展怀面前失礼。
“好嘞!”那儿子一甩肩上的白羊肚布巾子,大声呼喊。
展怀没有说话,也伸出本身的手,悄悄盖在那只小手上......
霍柔风一双杏眼瞪得老迈:“我都说了做梦时我只要六七岁,六七岁时吃五个,现在我都快满十五了,当然要吃十个了,别的十个是你的。”
见展怀和霍柔风衣著富丽,当儿子的还特别给他们把板凳抹了抹。
展怀低头看了看她的手,指腹和掌心有两处薄茧,指甲修得短而整齐,泛着天然的粉红色。
连吃几个,霍柔风满足地给本身顺顺气,正想打赏几个小费,就见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个瘦子,哈着腰凑到他们这一桌前面,冲着展怀深施一礼:“草民是......”
展怀神情一肃,但他也只是沉默一刻,便对霍柔风道:“好。”
展怀一到这里就有点悔怨,他应当让阿有把肉夹馍买回总兵府去的,小九长这么大,恐怕都没有在这类处所吃过东西。
在熟谙霍柔风之前,展怀乃至没有吃过肉夹馍;厥后他带兵打入陕西,又在西安住了大半年,行伍中人适应才气都很强,也最能入乡顺俗,他几近每天都吃肉夹馍,但是不管是在西安还是在榆林,他仍然感觉还是霍九的厨子做的肉夹馍最好吃。
阿有很机警,从一进城就四周探听,榆林城里有家老字号,名叫孙记,那家的肉夹馍远近闻名。
吃饱喝足,展怀让阿有汇了帐,和霍柔风一起走出孙记的小棚子,阿谁瘦子见了,赶紧在前面跟上。
霍柔风笑嘻嘻地说:“好啊,要二十个肉夹馍,要肥瘦相间的,再把你们这里有的,每样来两碗。”
现在,展怀和霍柔风就坐在孙记铺子里。铺面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棚子,四周通风,孙老板打馍,老板娘剁肉,儿子和媳妇号召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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