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炼魂鼎[第2页/共2页]
候机大厅的空调不成能让人冻成如许。
沈蒙身后跟着一个头发斑白的白叟,左眼有一条竖着的刀痕,刀痕中间那颗眸子是灰红色的,独目。明来岁过半百,体格却健状如牛,穿戴宽松的复古练功服,脚上一双布鞋。
沈蒙和白叟路过期,年青的妈妈多了气质逼人的年青男人一眼。而灵巧吃蛋糕的男孩俄然打了个寒噤,抬开端,苦着小脸:“妈妈,我好冷。”
穿戴休闲西装的沈蒙走到候机大厅亮光可鉴的瓷砖上,意大利手工定制的皮鞋与瓷砖敲击出清脆的响声。
对于李羡鱼这类核心型人物,天生的恶感。
把持阴灵吸食活力,既放肆又获咎人。
对于这个题目,白叟当真的思虑了好久:“几年前,此人横空出世,先压力各大师族天赋、道佛协会弟子,厥后应战老一辈妙手,身经百战,无一败绩,的确可骇如此。他最后一次脱手,间隔极道还远的很,但那是一年前了,现在怕是半只脚踏入极道了。最不济也是和道尊同级。”
独眼白叟愣住法度,神采严厉,语重心长道:“三爷,你得承诺我。”
再比如星巴克边上那对母子,年青的妈妈冒死为孩子搓手、呵气,一边打电话,神采焦心的在说甚么。
年青妈妈看向儿子,顿时吃了一惊,炎炎夏季,孩子竟是冻的小脸发白,牙关咯吱咯吱颤抖,手臂冰冷冰冷。
两人走到候机厅门口,愣住脚步,沈蒙回身望向大厅,他的双眼能看到平凡人看不到的东西。一只只介于实在与虚幻间的怨灵,在吸着候机大厅中行人的精气。
“那道尊呢?”沈蒙挑了挑眉。
“这一根根肥头大耳的韭菜,不割白不割,只是借他们精气一用,又不害人道命,宝泽个人能奈我何。”沈蒙不觉得意。
是以女办事员感到酷寒的同时,会感觉胸闷气短,她神采极差,几近难以事情。
候机厅百鬼游走,它们或跟在行人身后,或趴在行人的肩膀,像寄生虫接收宿主营养那样吸食生人精气。
独眼白叟点头:“李家独一存世的血脉了,起码她承认的血脉就这么一个,她不敢不从。”
天刚亮,虹桥机场!
“极道妙手毕竟是凤毛麟角,不必理睬,女子战魂昔日光辉,本日不过是浅滩上的游龙不敷为惧。但阿谁古神教甲字级杀手,元叔你能对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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