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我不杀伯仁[第1页/共3页]
張文瓘以東臺侍郎同東西臺三品,同三品入銜,自文瓘始。永淳元年(六八二)
、戶部為中行,工部、禮部為後行;行總四司,以本行為頭司,餘為子司。)庶務皆
▲太尉
外郎二人,從六品上,一人判南曹。皆為尚書、侍郎之貳。凡文官九品,有正、有從
郎一人掌判曹務。凡當曹之事,無巨細,皆與郎平分掌焉。
宰相之職,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其任重矣。然自漢已來,位號分歧,而唐世
議得詩、參知政事之類。其名非一,皆宰相職也。貞觀八年(六三四),僕射
。‥‥‥郎中一人掌小選。‥‥‥員外郎一人掌選院,謂之南曹。‥‥‥員外
舉等始。自是以後,終唐(★以上頁一一八二)之世不能改。
不當者。(原注:龍朔二年,改摆布僕射曰摆布匡政;光宅元年曰文昌摆布相;開元
唐之官制,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而大略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別,約省、曰臺
▲檢校,加官也,有銜無職,不過類比其职位罢了,如杜甫之檢校工部員外郎是也
▲太傅
,二曰樞機房,三曰兵房,四曰戶房,五曰刑禮房,分曹以主眾務焉。
中書省。開元中,張為相,又改政事堂號中書門下,列五房于其後:一曰吏房
人,從五品上;員外郎各一人,從六品上。掌付諸司之務,舉稽違,署符目,知宿直
而翰林院者,待詔之所也
,從六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郎中一人掌考天下文吏之班、秩、品、命
■吏部
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長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共議國政,此宰
斷。(原注:龍朔二年,改尚書省曰中臺,廢尚書令;尚書曰太常伯,侍郎曰少常伯
,其制有三:一曰關,二曰策,三曰移。凡授內外官司之事,皆印其發日為程,一曰
天子私家。凡充其職者無定員,自諸曹尚書下至校書郎,皆得與選。出院一歲,則遷
選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掌制詔書敕。開元二十六年(七三八
禮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原注:六尚書:兵部、吏部為前行,刑部
守,而徇统统之茍且,故旗事愈繁而官益冗,至失其****而卒不能復。
制。又有置使之名,或(★以上頁一一八一)因事而置,事已則罷,或遂置而不廢。
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請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從七品上曰朝散郎,從七品下曰
相職也。其後,以太宗嘗為尚書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職,由是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
。蓋其始未嘗不欲立轨制、明紀綱為萬世法,而常至於交侵紛亂者,由其時君不能慎
■尚書省
▲尚書左丞(頁一一八五)
有爵、有勳、有階,以時考覈而起落之,以是任群材、治百事。其為法則精而密,其
平章**國重事之名者,並為宰相。
初,太宗省內外官,定制為七百三十員,曰:吾以此待天下賢材,足矣。然
他名。自太宗時,杜淹以吏部尚書參議朝政,魏徵以祕書監參預朝政,其後或谓參
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議大夫,從五品上曰朝請大夫,從五品下
▲吏部尚書(頁一一八六)
鐵轉運使,又其甚則為延資庫使。至於國史、太清宮之類,其名頗多,皆不敷取法,
。)
吏部郎中,掌文官階品,朝集、祿賜、給其告身、借使,一人掌選補流外官。員
德行、才用、勞效較其優劣而定其留放,為之注擬。五品以上,以名上而聽制授;六
。吏部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凡職官銓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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