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搬运工[第2页/共2页]
风羽看着陈晴云目瞪口呆的模样,不由笑道:“风俗就好。”
“哥哥还没尝过差人的味儿呢,今儿个恰好。”带头的秃顶男人非常放肆,先不说他不信这女人是差人,就算是,今儿个他也得上了。
“你――”程彪没想到风羽还是这般放肆,在申市这空中上,那个见到寄父,不是害怕三分。面前这败家子竟然不把寄父放在眼里,但是将程彪给气得不轻。
“风羽!”在申市,风大少爷的名头还是很管用的。
只是识时务者为豪杰,程彪清楚本身不是风羽的敌手,以是这厮挑选了忍气吞声,不过仇结下了,他必定会抨击,只是此时不是时候。
夜色酒吧。
手机铃声蓦地响起,风羽拿起手机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当上了搬运工,如果被那些老朋友们见到了,估摸着会笑掉大牙。
“程甚么山,不熟谙。从速滚蛋,不然我就揍你个桃花朵朵开。”风羽当然传闻过程万山的名头,在申市这空中上,程万山几近掌控了一半的地盘,实实在在的申市大佬,属于跺一顿脚,申市抖三抖的人物。
在将罗青扔到床上后,风羽筹办分开。
风羽不由的暗赞了一句。
“这家伙倒挺聪明!”风羽不屑的嘀咕了一句,转头再看罗青的时候,却见她竟然倒在空中上睡着了。
这不方才报着名号,秃顶男人立马暴露了几分顾忌的神采。
若不是半边脸毁了,那绝对是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女。
幸亏罗青住的小区并不是很远,间隔酒吧也就两三条街的间隔,这是一个不错的初级小区。
不得不说,罗青的前提真的不错,这皮肤,这身材,确切是万里挑一。
风羽笑看着面前的画面,统统都是那么的熟谙,莫名间,他的心头漾起一丝温馨。
风羽想想送佛送到天,来到客堂,走到冰箱前,筹办取瓶水,但是当冰箱翻开的顷刻,内里满满铛铛的便利面让他非常汗颜。
“费事的女人!”风羽呢喃了一句,随即蹲下身材,一把搂住罗青的腰,直接将她扛在了本身的肩膀上,然后大步流星的往外走去。
这女人的私糊口过的的确能够用混乱这个词来描述。
身后却传来了女人要喝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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