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二十年前的姻缘[第1页/共3页]
还没等他开口,冯胜接下来的话,让刘淳直接喷血。
“不成能!”冯胜连连点头,“一个百户所就能弄出来一万石军粮,他们都是神仙下凡不成?”
当看到清澈的水流出,老头子昂首纹都笑开了。
“甚么?如何这么快!那,那你是动用了多少人?”冯胜揣摩着,这么大的工程,起码要几千民夫吧?
真是可惜,朱棣既非宗子,也非嫡子,皇位必定和他无缘……冯胜微微甩头,沉吟道:“北平间隔金山,近两千里,雄师远征,靠的可不但是骑射本领,燕王殿下,你筹办如何了?”
幸亏冯胜没有那么无聊,老爷子年纪大了,又位极人臣,另有甚么可苛求的?若非上一次北伐不顺利,此次务必胜利,冯胜宁肯在都城含饴弄孙,也懒得出来统军。
冯胜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类军粮,之前的军中,只要飧饭,盐块、醋布等物,老将军和兵士夙来同甘共苦,深知那些东西的难吃。
“燕王殿下,你的军粮何故完整一样,就没有不同吗?”
“燕王,你准了多长时候?”
一番查验,冯胜大惊。
朱棣傲然答道:“绝对没有,一万人,一万石粮,全都如此!”
好就是好,在场都是大里手,骗不了人。
目前这两位都已经死了,换句话说,冯胜是活着的第一功臣!
刘淳的起床气还不小,挥拳就打,朱能赶紧躲开,告饶道:“我说柳兄弟,你想打等早晨,随你脱手,现在可不可!”
刘淳还迷惑呢,我又不是兵将,校阅人马跟我有甚么干系?朱能也不给他多解释,只是拉着刘淳,从速洗漱解缆。
众星拱月当中,是一员老将,年过半百,斑白的髯毛,但腰板笔挺,威风凛冽,特别是狭长的眸子,寒光内敛,被他瞪一眼,浑身都颤抖!
刘淳忙道:“父亲在赶制一批净水用的木桶,不日也会送到北平。”
可既然当了兵,就没有挑选。
“你叫甚么名字,现在身居何职?”
刘淳迷含混糊,就被朱能从被窝里提了起来。
可既然来了,老头子就不会草率。
“哎呦!”
一个是徐达,一个是常遇春!
比及了校场,刘淳这才发明,环境的确非比平常。
朱能哭笑不得,“说啥呢,俺的媳妇还不晓得在哪呢!明天是宋国公校阅人马,关乎北平人马的脸面,柳兄弟,你快点跟我走吧!”
常遇春身后,蓝玉在军中崭露头角,一向干到了永昌侯,离不开冯胜的提携。
假定当初他没有被调入拱卫司,而是留在军中,没准就成了冯胜的半子,也许现在也是爵爷了。
“那白羊口百户所又是如何回事?”
一匹战马空无一物,只要马鞍,一匹战马带着衣甲兵器,一匹战马驮着很多布口袋。
军中的品级资格,远比文官严格多了。
刘淳内心头格登一声,如何仿佛就是便宜老爹啊!
特别是醋布,的确就像是穿了十年的臭鞋,在大夏天,扔到泔水桶里,发酵了十天,又混了一大堆烂鱼烂虾,实在不是人吃的。
老爷子没急着扣问军粮的事情,而是几次打量面前的少年,他能有多大?最多不会超越十四岁?他无能成这么大的事情?
“嗯,味道还成,吃着也顶饱!”
还真是像当年的洪武天子啊!特别是眉宇之间的自傲,更是普通不二。
被蓝玉打脸以后,朱棣痛定思痛,加强军纪,短时候以内,北平的人马,气象一新,固然间隔禁军有很大差异,但胜在剽悍勇武,骑射纯熟。
“回宋国公的话,草民的父亲柳三是白羊口的百户。”
冯胜吃惊不小,畴昔军粮普通是交给民夫分离措置,质量整齐不齐,有好有坏,吃到差的,只能认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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