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商旅[第1页/共2页]
这必然是一个很大的商队,是以雇佣了佣兵随行。但佣兵……大多是一些卤莽的家伙。固然也故意肠仁慈之辈,可那种过于直白的和睦和充满了初级兴趣的美意打趣实在令我没法接管。何况在那种大多以男人为主的群体里,几近每小我的身上都充满着能够弄昏脑筋的荷尔蒙。让珍妮这个以我的审美旁观起来还算斑斓的女孩子跟他们厮混,那无异于自找费事。
通往古鲁丁村落的通衢迩来并不承平。自六百年前“迷雾丛林战役”期间起就一向驻扎在四周的卡布兽人虎帐内仿佛产生了一些事情,这使得那些本来就残暴残暴的兽人比来更加频繁地攻击过往商旅,而王国保镳队则一如既往地对此表示无能为力。
但是很不幸的是,提玛克兽人帝国的近邻就是欧瑞王国。是以这个伶仃无依,仅仅靠四周劫夺维生的卡布兽人虎帐一向保存至今,直到近几十年来被逐步强大的欧瑞军队压抑,才将他们的活动范围从古鲁丁的西南部缩小到了他们本部地点的塔米尔丘陵地带。
又过了一小会儿,三匹马慢跑着颠末端我们身边,此中一个恰是刚才的阿谁游骑。他们用毫不粉饰敌意的目光无礼地打量着我们——打量着两个将面孔埋没在兜帽之下、身侧有长剑表面的可疑陌生人。
身后的远景因为细雨而变成了青灰色的淡影,但未几时,一匹褐色的矮马就突破了迷雾,载着顿时一个骑士快跑过来。这里所说的骑士,仅仅是为了表白“这个家伙骑在顿时”,而不是一种身份的意味。实际上“骑士”这个头衔是欧瑞王国里阶层最低的贵族,但即便爵位并不显赫,一个贵族骑士的设备也必然比骑在顿时的这小我好很多——他只穿戴粗布的外套,脚上是一双肮脏的皮靴。身上的护甲则是钉了一片铁皮的皮衣——而那铁皮上另有较着的修补陈迹。
但是欧瑞的王国保镳队与边防大队——实际上就是王国正规军——正因为与邻国狄恩的严峻干系而得空顾及这里。是以我与珍妮在这条路上行走了将近两天的时候,都没有碰到哪怕一队驾着马车的商旅。
明天是一个阴天,还飘着蒙蒙的细雨。夏季已靠近开端,欧瑞的博地艮的雨季要到临了。路上垂垂变得泥泞,因而我们分开了泥土路面,走在路边的矮草里。我的牛皮靴子能够防水,珍妮那覆着铁片的鞋子却没这么交运——就连这个不害怕战役的女骑士也开端抱怨这糟糕的气候,并且没法忍耐鞋子里那些闷热蒸腾的水汽。
我伸脱手来将她的身材向后拢了拢,一起站到了路边,好不让一会颠末的马车将泥水溅到身上。珍妮说得没错,那是一个卖力窥伺的游骑。固然设备粗陋,但行事纯熟干脆,盔甲上伤痕累累,明显是经历丰富的兵士。
“这是一个卖力瞭望窥伺的游骑。”珍妮的脸一样掩在披风的兜帽下,对我说,“前面必然有一支商队。”
我抬开端回应了他们的目光,在相互谛视了两秒钟以后浅笑着说:“日安。”
黄褐色牛皮风衣的兜帽在她用力昂首的一顷刻滑落下去,一团银发像月光一样倾泻出来,成为这个阴沉气候里独一的亮色。那亮度乃至使得几个佣兵的眼神也发了亮,胯下的马匹被无认识的行动勒紧了缰绳,收回一声嘶鸣。
马蹄溅起的泥水和这些卤莽男人无礼的目光仿佛触怒了从小就糊口在贵族家庭的珍妮,她终究忍不住抬起了头,用愤怒的目光瞪视归去。
但像比来如许,做出大肆劫夺国王商旅,不管老幼全数杀死然后将其作为阿谁军事化聚居地的口粮这类令人发指的行动,还是比来几十年来第一次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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