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许你一生一世![第1页/共3页]
看着那两道齿痕,些许难过涌上心头,“嫣儿,你会不会怪若水哥哥没有遵循阿谁承诺,没有一向陪在你的身边,庇护你。这么多年来,你是否过得好?你会不会有天也跟我一样想起那胡蝶疤痕,想起红色齿痕,想起我们之间曾经在天熙孤儿院里所经历的统统?”
想起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明丽病院,那次他没有再追出来,应当是放弃了吧。
“咚咚咚……”就在这个时候,门别传来了拍门声。
“若水哥哥,对不起。”嫣儿站起家来,有些歉疚的低着头,一副乖乖认错的模样。
萧若水用心皱了一下眉头,然后用手摸了一下本身肚子,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嘴唇,“因为感觉肚子太饿,以是就把它给烤着吃了。”
“爸,你找我来有甚么事情?”凌金凤走了过来。
影象回到十五年前,阿谁夏天蝉鸣声不竭。
萧若水垂眸看着左手背上那两排带血的牙印,“嫣儿,你是不是属狗的?看你咬的。”
“天少,刚才凌万里命人将这份请柬送来,请你明天去插手他小女儿凌嫣冰的订婚宴。”卓煜将手里的请柬递向天少隐。
“你敬爱的欢欢,是没事,但是我有事啊。”萧若水将羡慕的目光看向狗狗,它竟然比他还要首要,落空它,嫣儿竟然要跟他冒死。
他要记取,一辈子都记取!
时候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初八,明天就是初九,凌嫣冰跟柳旌卿订婚的日子。
这时嫣儿才松开口,萧若水赶紧将手给抽返来,看着那左手上被嫣儿咬的两个牙印都深深地印在了肉里,血从肉内里溢出来,就像是两个弯弯的新月儿。
“啊……”萧若水疼的叫出声来,“别咬了!”
“谁让你吃了我最敬爱的欢欢!我还没有咬够呢!我还要持续咬!”说着嫣儿便又要去抓萧若水的手。
萧若水轻抚了一下嫣儿敬爱的脸庞,冲着她微微一笑,“放心,我哪儿也不去,我要一向都陪着嫣儿,庇护嫣儿!”
这就是他们之间曾经的承诺,只是现在记得承诺的人又有谁呢?
萧若水拍了拍胸脯,仿佛一副小大人的模样,“那还用说,你这么爱哭,老是会被人欺负,我不庇护你,如何行呢。”
回想过来,不由被泪水打湿了眼眶,凌嫣冰看向窗外,那夜空中繁星光辉,会不会有一刻他也在悠远的处所跟她一样望着这一片星空,想着曾经的她呢?
那天萧若水借了嫣儿的欢欢,说是要带它出去玩,但是等他返来的时候,却没有看到欢欢。
那齿痕,她记得清清楚楚!
阿谁时候萧若水刚来孤儿院不久,不过爱玩的嫣儿早已经跟他打成一片,两小我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当然在那之前她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名字叫欢欢的小花狗。
“请柬?”天少隐接过请柬,“呵呵,凌万里竟然给了我请柬,这不就是想让我去粉碎他宝贝女儿的订婚宴吗!他既然这么等候,我如何能孤负!”
欢欢是嫣儿在内里捡到的一只不幸的流浪狗,它有着吵嘴相间的斑纹,是一只敬爱又奸刁的小花狗。它被嫣儿称为她独一的家人,是她最最贵重的东西。
“若水哥哥,你要去哪儿?嫣儿不要你走……”嫣儿非常担忧地抓住了萧若水的手臂。
“为甚么他的手背上会有两道齿痕呢?若水哥哥也曾经有过。”凌嫣冰微皱眉头,也不由回想起了小时候。
凌金凤顿时咧开了嘴,“爸,这么说,明每天少隐他也必然会去?”
沉沦那回想的人又何止凌嫣冰一人,天少隐又何尝不是,他一小我看向窗外的那片星空,心内里挂念着一小我,始终未曾健忘。
“欢欢它是我最最好的朋友!你竟然吃了它!”嫣儿闷哼一声,气得直顿脚,粉嫩的小脸更是涨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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