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百鸟朝凤[第2页/共2页]
“童琳,你多大了?”姜盛问道。
“啊,没事没事!”姜盛规复了普通。
身边有个这么短长的美女,今后的人身安然不必担忧了。贴身女保镳,还对我断念塌地的。哈哈,我姜盛赚大发了!
“甚么是当代人?奴家是当代人吗?”童琳又懵了。
“你醒了!”赵云又惊又喜,接着对夏侯兰喊道:“小兰,这位大哥醒了!”
“傻孩子,我喜好还来不及呢,如何会讨厌你呢?”姜盛笑道。
赵云道:“本来是姜兄,鄙人常山赵云,幸会!”
“爷爷说枪术分歧适女孩子,就让他的老友教我用剑。”
“甚么?爸爸妈妈是甚么东西啊?”童琳迷惑地问道。
“呃,爸爸妈妈就是你的父亲母亲。”姜盛想到爸爸妈妈是后代外文的音译,这个期间的人不成能用这类称呼。
“奴家也不得而知。听爷爷说奴家没有父亲母亲,奴家很小的时候,我们村庄遭强盗,是爷爷救了我,给奴家取了名字,还教奴家识字,请师父教奴家武功。”
“百鸟朝凤枪!”姜昌大声喝彩起来。赵云这才发明有人围观,因而回枪收势,惊奇地看着场外这位帅气的男青年。
“讨厌!”童琳丢下这句就跑了出去。
姜盛长喘了一口气,然后拉着童琳的手坐在了床上。
赵云舞了个枪花,持续刺出十余枪,面前的木桩被刺得木屑横飞,接着斜拉里划过,枪尖将一个木桩纵向划作两片。好个赵云,回枪以后腾空而起,全部身材跟着枪身向前疾冲,面前一个碗口粗的柏木桩被刺穿。
明丽的阳光暖和着大地,郁郁葱葱的故乡充满了朝气,院子里有几只鸡鸭落拓地踱着步子,不时地收回动听的叫声,起码在姜盛听起来是动听的。
姜盛笑着摇了点头,心想:在一起也没事的,等你成年了再和你成周公之礼,有这么灵巧的小老婆,我姜盛甘愿留在这个期间,就在这山里,开几亩薄田,养几窝鸡鸭,山川故乡终老平生,那该多好啊!
“嘿――哈――”模糊约约传来呼喝的声音。
赵云和夏侯兰都是摸不着脑筋,不晓得姜盛为何会出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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