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杀猪[第2页/共2页]
薛朗的父亲,故乡在乡村,曾带着薛朗归去过数次,杀年猪他是见过好几次的。老听人说,前人杀猪的体例跟当代人不一样,以是才不吃猪肉。
薛朗决定,他要攒钱,做一辆四轮马车出来!再没有处理乘车温馨度的题目之前,谁如果让他出远门,他跟谁急!
一下子得了五百多文的赏钱,万福挺高兴的,当即就打着千儿伸谢:“小的谢郎君赏。”
“部属昨日让万福出去买了一头肥猪返来,请伙头营的阿周帮手宰杀。”
“郎君去看杀猪被公主看到了?”
薛朗有些不美意义,本来想低调的。
马车是两轮的,门路是土路,再平坦必定也不能跟水泥路面比,因而,这趟马车就坐得酸爽了!
别说唐朝,在烹调技术丰富多样的当代,碰到不会做菜的人,炒出来的猪肉,都不会好吃。更何况是唐朝!以是,还是烹调的原因,与杀猪的体例没干系。
薛朗为本身点32个赞。
“你做得好,我晓得的。”
“是啊,大抵是猪叫的太惨了,把人引过来的!”
“不消客气,我就是闲着无事过来看看,有劳阿周。”
明显,当代杀猪跟当代杀猪也没啥辨别。前人之以是不吃猪肉,明显是烹调不得法。想想烹调技术的生长与人的糊口程度是有关的,炒菜的烹调法都要到宋朝才有。后代惯常用的调料现在也没无益用风俗,好多还是当作药材用。
万福把猪存在虎帐里的伙头营处,伙头营的兵们,宰杀牲口是妙手,存在这里是再合适不过的。
快到上班时候了。
因为买到肥猪,薛朗挺高兴的,叫来长俭,让他明天一早去内里帮他买些小苏打返来。明日又不消去莳植园,也不消去公主殿下处开会,就给部下的曹员开会,另有构造工匠们做曲辕犁。
气势过人!
“郎君过誉,小的这就去叫阿周来。”
难怪前人总把旅途劳累说得很严峻,本来只是实话实说,分毫没有夸大――这么被颠上几天,谁都要歇菜。
“郎君, 小的请阿周帮手宰杀,承诺好给他一百文辛苦费,昨日已给过。”
“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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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的烹调,在不风俗利用很多调料,又只会蒸煮炖的体例的唐朝,做出来如何能够好吃。
最大的官儿都没说话,剩下的天然也不会再多嘴说甚么不能吃之类的,都跟着平阳公主走了。
薛朗是不信的,杀个猪莫非还能杀出花腔儿来?现在穿越了,恰好实地考查一下,他多么具有求知精力。
薛朗被惊了一跳:“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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