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凤姐的邀请[第1页/共3页]
凤姐的话声不大,却很不容置疑的感受。秦可闻言,只好悻悻的将手缩了归去。
“实在,有些事情,你是没得挑选的。”
临海市之以是叫临海市,那是因为这都会的边沿部分便是一条很长的海岸线,在这海岸线上,有大大小小的渔村,这里的很多人间代就是靠出海打渔来保持生存的。
“固然我不是你们帮的人,不过你春秋仿佛比我大点,那我还是叫你凤姐好了。”
本来车上坐的恰是那飞凤堂的凤姐。
因为林龙人比较仗义,并且另有一身的好工夫,以是被这群外村夫推举为了大哥,在这北城黑帮的几次火拼中,都表示的非常英勇,时候一长,林龙在这庙街上便有了相称高的威望。有很多贫苦的外村夫都开端投奔起林龙,而最后的阿谁庙街联盟会也改名为“飞龙堂”。
“秦可,别来无恙啊。”凤姐笑着对秦可号召道。
“呵呵,贵叔,费事你了。”凤姐对那秃顶老板应道。
随后的几年中,在支出了一些伤亡后,林龙的飞龙堂垂垂在北城有了必然的气力和名头,固然如此,但飞龙堂和临海的四大师族面前,还是是不值一提。
门口处,秦可看到了一辆玄色的摩托车,当他看清摩托车上的人后,当下一怔。
“你当真想晓得启事?”
凤姐的摩托车并没有驶向前次的阿谁街区,而是一向开到了市郊。
在林晓凤十七岁那年,父亲林龙在外出的时候中了唐家一手把持的黑帮“天胜门”的埋伏,身中数十刀当场身亡,趁着飞龙堂群龙无首之时,天胜门便杀向了庙街。
悲忿之下的林晓凤手执父亲留下的两柄日本刀,一人接连砍死砍伤了数十人,这大大的鼓励了飞龙堂的世人,终究飞龙堂同心合力,杀退了天胜门。
当时在庙街之上居住和事情的人,几近都是贫苦的外村夫,这些人本来就支出微薄,还常常遭到北城黑帮的欺诈讹诈,日子过的相称艰巨。
林晓凤看到秦可仿佛是如有所思,随即问道:
“哼,你小子的花花肠子,当我不晓得么?”凤姐的语气中带了几分的不屑。
下午军训结束,一个男生找到了秦可,说是门口有个女的找他。然后就走了。
“老板,炒点新奇鱼虾,别的在来两扎啤酒。”
凤姐闻言,晓得他是在开打趣,也懒得和他辩论,只是说道:
前次两人见面,秦可也算是闪现了一些本领,他算定这凤姐必定会来找他,以是此次见面倒也是料想当中的事情。
“我本名叫林晓凤。帮里的都喜好叫我凤姐,你能够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就好。”
“就我们两小我?”
不过幸亏当时四大师族相互争斗的比较短长,以是没有人顾及这小小的飞龙堂,而林龙也没有扩大的野心,一心只想着死守这庙街的一亩三分地,以是而后的几年中,全部庙街倒是风平浪静,大家安居乐业。
“对了,别人都一向称呼你为凤姐,你的真名我倒是还没听人提及呢。”秦可猎奇的说道。
“我很小的时候就和父亲常常来这里吃海鲜,这里的老板一向都是叫我小凤的。”凤姐白了秦可一眼后说道。
秦可当然不担忧这凤姐刷甚么花腔,当然,能和凤姐如许的大美女一起用饭对他来讲也是不错的选项。
林晓凤本来不想当这个帮主,但她毕竟在这庙街糊口了十多年,这庙街就是她的家,她有任务庇护这里的人们。而堂中也没有合适的人选,以是只得背上了这个重担。
在秦可看来,这凤姐明显不是来找他费事的,不然的话,绝对不成能单枪匹马就过来。
“没得挑选?甚么意义,莫非是有人逼你当这个帮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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