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最后的信[第2页/共2页]
惊奇也好,赏识也罢,
“等我非常钟,我喝杯咖啡。”到明天为止,轻舞飞扬已经分开我快两个月了。我老是在每天深夜的三点一刻,上了线,关掉统统的Page。让jht悄悄地陪着Fly in Dance非常钟。
~The End~
发信站:成大资讯所_BBS(May 29 04:16:59 1998)转信站:bar
我想不出系上另有哪一小我有这类天怒人怨的外号,以是应当是寄给我的信。我拆开一看,内里有张信纸,另有别的一个咖啡色的信封。信上写的是:
我记得1月17日那天,台北的雨下得好大。当我赶到荣总时,他们奉告我说:凌晨三点一刻,98病房内飞走了一只咖啡色的胡蝶。然后我就甚么也不记得了。
以是,很可惜,我此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但是即便她已不在人间,我仍然不忍心让她的灵魂感觉孤傲。因为她说过的,她怕孤傲。
照片上的她,站在一片青绿的草原上,穿戴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套咖啡色系的衣服。也就是像炭烧咖啡的鞋袜、像摩卡咖啡的小喇叭裤、像蓝山咖啡的毛线衣,还背着阿谁像Cappuccino咖啡的背包。照片前面写着:
厥后奥斯卡金像奖发表,《铁达尼号》包括最好影片等11项大奖。但是Rose并没有拿到奥斯卡最好女配角奖。连老Rose也是一样,与奥斯卡最好女副角奖擦身而过。本来在电影里悲惨的,在人生中也一定不不利。
我悄悄地舞着,在喧闹的天国当中。
以是,很遗憾,我今后没法再看到你。
我晓得,我是在但愿一种不会产生的环境。没想到在实际糊口中,我还是扮演着第二种人的角色。
我闪过一丝苦涩的笑容。
信区:novel
而是我的青蛙王子。
小雯
Fly in Dance
我忍住颤抖的手,渐渐地拆开这封咖啡色的信。内里有张照片,和南台剧场1997年12月31日下午2点20分11排13号的票根。票根上在“痞子蔡”的署名旁,她又签下了“轻舞飞扬”。别的另有一张蓝色的信纸。信纸上有我熟谙的Dolce Vita香水的味道。
发信人:FlyinDance@bar(轻舞飞扬)
“痞子,你不是戒掉咖啡了吗?”阿泰猎奇地问着。实在我一向记得那晚她的叮嘱,以是从当时起,我也就不再喝咖啡了。但彻夜的我,却有一股想喝咖啡的打动,并且我要多煮一杯给她。因为明天是3月15日,她满22岁的日子。
如果把全部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全部浴缸的水全数倒得出吗?能够。以是,是的,我爱你。
我另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我想小雯在写这封信时,必然掉了很多眼泪。
而实际糊口中的Jack,到底应不该该对Rose“Never let go”呢?或许他不必担忧这个题目,因为那只斑斓的咖啡色胡蝶,永久在贰心中翩翩飞舞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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