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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独角麒麟[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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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在四千多年前到两千多年前的这段时候,蓬莱岛从一座中原大地上的海中山变得越来越奥秘,两千多年前到当代,这里的线路就不为人知了!

这里的生物连我都能认出个大抵,和现世的种类比拟,不同并不是特别大。比如现世的红豆杉,树叶除了不会反射宝蓝色的光芒以外,还真是和这里没有辨别。但这也应当属于普通征象,像鳄鱼这类陈腐的生物,它从恐龙期间就是这副模样,一代一代不断繁衍着,到了21世纪还是没有甚么窜改。

怪人放下我们的行囊和不幸的小鳄鱼,标记性的摸了摸肚子,表示又该吃东西了。

“屁啊,我哪有本领出国,在湖南的深山老林里长大的。”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传说中的神兽,不竭提示着本身这不是在梦里。

但是,这里是甚么时候起离开了现世的?想想记录过蓬莱岛的古籍:《十洲记》是汉朝的,《山海经》早于先秦,《列子》成书在战国,那么在那些个期间,这里的地貌就已经成形了。

我让它逗弄的哈哈大笑起来,也想起了这类小螃蟹的名字:礼云。

小礼云应当很冲突,它明显是在举着小螯以示抗议,却把我给逗笑了!

它的脑袋中间的确竖起了一根象牙似的长角,但它的模样和我设想中的独角兽还是有很大的分歧的:

一个看不清全貌的大植物把头从我的肩膀上伸了过来,伸开嘴巴咬住了我手里剩下几块鳄鱼肉丁!

我这才得以看清它的样貌,它竟然就是之前逃窜的那只红色的“独角兽”!

我捏了一片丢进嘴里,表情真是很庞大,本来我还觉得本身要被它吃掉呢,成果人家没招惹我,倒被我给吃了!

越往内里走,水位线越低。

“小矮子,你能够给他抓痒,这是和植物靠近最好的体例了。”怪人喂完了鳄鱼肉,又开端向我传授予天然相处的技能,“植物的四肢不矫捷,很多处所向来都没被抓过痒,以是你如许帮它爽一会儿,它就爱上你了!”

但是这么一想,我内心又俄然冲动了下,连这个小螃蟹都有古书的记录,那么这蓬莱仙岛上的统统动植物是不是都属于当代生物的范围呢?

“长大了呗!”

这儿是一大片潮湿的地盘,四周八方都被一层浅水包抄着,空中上有很多圆形的吝啬孔,偶尔还向内里冒出一枚吝啬泡,我晓得那边面必定是住着小螃蟹的吧!

或许达尔文的退化论只能涵括一部分的生物吧!

我一听兴趣更浓了:“如何长大的?你家人都是猎户?”

也就是说这必定是报酬锻造、又报酬安设在麒麟身上的小物件了!

团体看上去,这清楚是一只麒麟啊!

我心想本来朝闻道不该该叫怪人,应当叫野人啊!

他活络的爬到了不远处的一颗杉树上,开端汇集下方的一些枝叶,我闲着无聊,便用手指捅开了地上的一个吝啬孔。

如果这儿真的居住着一个当代的人,那么不管内里是产业反动还是机器人大战,就算天下被毁灭了,他仍然能在蓬莱这个原始环境中活下去。

怪人伸出他剩下的半个肉块勾引了一下,这个食肉植物便悠哉悠哉走了畴昔,俯身到了他的面前。

这类设法还挺奇特的,这里是时空的伤口吗?我不由有点颤栗。

“如何了?”我正要转头,却感到头发上传来一阵暖和的鼻息。

“你还蛮有两下子的嘛,之前常常去田野?”我猎奇的问怪人道。

我的耳朵让那股气味喷的湿湿的,脖子上还感遭到了甚么毛毛的瘙痒!

面前的这只植物固然通体乌黑,脖颈上有着和白马一样的鬃毛,但它的身材实在是过于闪亮了,这不是浅显的皮肤能发散出的光芒,而是一层精密的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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