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佳人难再得[第2页/共2页]
此次只要掌控好机会,定还能向前次那般,如许他便扳回一城。
王康也是如此,只不过他的目光中冷意多过于炽热,这个女人对他的挖苦,他但是健忘不了……
终究被谢女人挖苦了几句,碰了一鼻子灰,而后被他作诗暗讽,成为一段笑话。
到当时他只会收到更多的恋慕,谁还会记得那首打游诗?
如此夸姣的诗句怎会是一个败家子所作?谢女人有些想不通了,莫非是他从别处抄来的?可之前也未听过世上传播此句啊。
“董二少,要不……我们先……走吧!”
青丝垂地,肌肤胜雪,如玉脂般的容颜上,两道眉黛微皱,明眸善睐、双瞳剪水,水波流转之间,魅惑丛生……
《送沈临风》?这首打游诗的名字竟然被阿谁败家子如许定名?
这两人的脸皮真是比城墙拐角还厚啊,这还不分开?还是说他们又酝酿了新的诡计?王康暗自想着。
“再顾倾人国,”
随即这个败家便做出一件好笑的事来,他竟筹办破钞万金想买下本身的初夜权。
听着周边的群情,王康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朴,让你连狗都当不成!
谢女人迷惑不解,她对王康有着很印象,那还是几日之前,她轻微露面被在场的王康见得。
万金!可真是豪啊!当真无愧败家之名,如果平常女子只怕会是承诺了,而她倒是不屑一顾,反而出口挖苦几句。
不可!不能走!绝对不能就这么分开。
王康作为理科生的文青病又犯了,顺嘴便呢喃了出来,只是他的声音极低,哪怕是紧挨着他的周青,也听不完整。
“北方有才子,”
分开,只要先行分开!
好诗,好词!谢女人感慨,她的目光顺声落在了王康身上,颦蹙着柳眉,如何会是他?
沈临风的文名经此以后算是毁了,这首诗会跟他一辈子。
谢女人怔怔回想着,目光也天然的落在王康的身上,这一幕也落在了下方来宾的眼中。
听得此声,在这大厅的统统人都是身子一怔,随即目光炽热的投向那二楼入口处。
并且打游诗本就暗含调侃,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
…………
明显是后者更轻易令人接管,谁都能够朗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畅。
沈临风与董辉坐立难安,别觉得此诗说的是沈临风,就没有董辉甚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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