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遥远[第1页/共2页]
倘如果亚马逊丛林的话,那打趣就大了,这么大一群人钻进亚马逊丛林,此中多数还是没有武力的女人白叟和孩子,真不敢说有几个能活下来。
闲来无事,他抓了把工匠昨夜刚加工好的“米尼弹”,塞到乔治改装的线膛枪里,测试一下结果。
几百年来,无数名懦夫尝试穿越亚马逊丛林,来一次畅快淋漓的大冒险,胜利的只要一个,英国籍男人斯塔福德。
跳下去回到二十一世纪?
“看凌晨四点洛杉矶的夜景。”郑飞打趣道,嘴角上翘了一下。
也能够是海岛,不管如何,能够登陆歇息歇息了,好多天都没吃到新奇生果了,人们需求生果来弥补维生素,以防坏血症滋长,这是欧洲中世纪海员们惯有的病。
现在,只能求上帝保佑了。
巨獭,天生有一副敬爱的表面,但千万不要被它的表面所棍骗,它是亚马逊丛林最强食肉植物之一,被誉为河狼。
吸血鬼鱼,就一句话,它是吃食人鲳的,不解释。
平举枪口,击发。
不成能是非洲,非洲没那么绿。
再给这枪装上低倍偷袭镜,啧啧。
砰的一声,枪弹尖啸着飞出,看不见落到了那里,它的飞翔速率,肉眼已没法辨认,有效射程起码上百米。
本来是上好的红酒,现在喝到嘴里就跟醋似的,他拧着眉头放下酒杯,开端绕着船面踱步。
永久猜不到明天会有甚么欣喜,这才是他想要的糊口。
但是,一向到了夜晚,繁星漫天,那片绿色仍然是遥遥无期,仿佛海市蜃楼,给满怀但愿的人们,送来了绝望。
半晌都没逗留,他敏捷跑回船舱取出望远镜,镜头对准那一抹可贵的色彩。
这个岛不像岛,像大陆。
他谛视着火线,黑漆漆的一片,模糊感受这场景有点似曾了解。
余晖落在海面上,洒下一片令民气神泛动的金色,这美景,不成对比,看着站在船舷边看日落的女人们,长裙随风飘摆,美艳动听,郑飞点头,不由想,如果有台相机能拍下她们那该多好。
圣地亚哥端着个杯子,内里是热得烫嘴的啤酒,苦着脸才气喝下去。
另有一些个头小的,比如剧毒蝮蛇啊,手掌那么长的蚂蚁啊,大腿那么粗的蚂蟥等等等等。
圣地亚哥挠挠头,有些憨的模样,道:“我想找点事做,比来总感受很无聊。”
郑飞没去敲响铜铃在第一时候把这好动静奉告大师,而是提了瓶酒,拿了个高脚杯,独享凌晨的温馨。
【提早流露一下哈,按照某某读者发起(详细是谁到时再说╭(╯^╰)╮)到达美洲后将会做一件极具豪杰色采的事情,把浪漫豪杰主义停止到底!做甚么呢?待续~
发明了陆地,表情顿时畅快了很多,起码能有久违的生果吃了。
鱼、虾、蟹,每天都是这个,再吃就要吐了。
唔,仿佛没有其他值得沉沦的了,等候他的只会是忙繁忙碌的事情,闲暇时也只能喝点小酒泡泡妞。
到了傍晚,那片绿色越来越大,仿佛是触手可及,但是拿起望远镜来看,仍然看不清它的山脉丛林,只要一抹绿。
目测一番,这是个面积很大的海岛,说不定不是海岛而是连接陆地的半岛,到了岸上,有充足的时候能够造出六分仪肯定经纬度,到时候就直奔加勒比,想来还是很记念那边的龙舌兰酒呢,以及用它调制而成的天下闻名鸡尾酒,玛格丽特。
最可骇的是以下几种:
海风拂面,鸟叫声在空旷的大海上荡开,倒是很动听。
因为气候酷热,红酒的口感丧失大半,就如同热的可乐,可谓暗中摒挡。
趁着天气还没黑,海员们带着家眷们捞起大网,盘点明天的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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