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捕兽器[第2页/共2页]
不是被咬的。
蟋蟀的叫声,是夏季夜晚的特性,除了蟋蟀声外,另有呱呱的蛙叫。
达・芬奇给它取了个名字,手持照明筒,听着怪别扭的,被郑飞强行改成手电筒。
翻过了几个山头,他们听到了狼吠,幽怨绵长,仿佛是在对着空中吊挂着的那轮明月,长嚎。
在此必须得感激我们的天赋达・芬奇了。
此次真的不远了,穿过这块草地就到了。
试过手抓单杠双脚离地,双臂伸直吊着吗?正凡人一分钟都对峙不了,五分钟就是大神级,而有个摔下绝壁的人却抓住藤蔓整整吊了十几个小时直到得救,手臂早已没了知觉。
翻开“手电筒”,照亮进步的门路,功率不小,能看清十几米以外的环境。
只是,这看起来宁静的草地,却埋没着不为人知的凶恶。
坐在山坡上歇息,郑飞擦掉额头上的汗珠,脱下湿漉漉的衣服风凉了一会儿,了望着远方仿佛要消逝在天涯天涯的落日。
郑飞捶了捶他的胸脯,笑道:“想甚么呢,我包管,你不会死的。”
“那该死的雪山如何那么远,水都喝完了。”圣地亚哥抱怨道,伸出舌头喘气,神态像极了某种敬爱的亲民植物。
刹时,郑飞一个激灵,扫视四周。
不知不觉间,落日便已消逝在了天涯,夜幕悄悄来临,使得这座世外桃源般的小岛,更加温馨了些。
独一美中不敷的是,这个装配有点大,还需改进。
“狼如何了,记着,狼最怕的就是火光。”
还好,有惊无险,他们顺利穿越了这片山林,来到了一处草地旁,在月光的晖映下,大地就像是被洒下了一片银辉,昂首望去,银灿灿的雪山就在不远的火线。
人们严峻地盯着他,在他身后十几米排成队顺着他的脚步走,就如许约莫走了几百米,来到了草地的中间位置。
他不喜好半途而废,更不喜好走转头路。
之以是用酒精而不是火油,是因为火油燃烧会冒黑烟,熏人。
土著是做不出这么紧密的铁器的,绝对是某种文明的手笔,大西洋中还存在着如许一种文明?向来没传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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