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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追兵[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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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在奔犬背上的卫不乐已经直起了腰杆,他以高高在上的目光,冰冷无情的俯视着包天,在他眼中,包天已经是个死人了。

只不知以卫仁杰现在的聪明还能不能精确的找到他,这一点包天可不敢打包票,以是还是逃得越远越好。幸亏他已经从那些小瓶子里找到了三七断筋丸的解药,解了身上的毒,总算不必担忧后得了。

现在卫不乐的马脸看起来仿佛短了些,这恰是他代替了笑的神采。卫不乐的眼睛锋利发光,明显已经追踪到了他的猎物。

奔犬就像是一头逼近了猎物的豹子,安闲不迫而富有威慑性的迈动着牠苗条的腿,泛着凶光的小眼睛就像是狮子凝睇着食品,一步一步的向背靠着一棵大树大口喘着粗气的包天逼近。

他的踏雪无痕轻功,没有脚步声,也不会留下足迹,速率又快,是极其合适逃窜的。按理说包天该内心放松才是,但是包天却始终内心有所感到,就仿佛很快就会被追兵赶上一样。

包天已经从卫火的影象中搜刮到了和卫不乐有关的片段,本来卫火跟卫不乐之间另有过节呢。

但是恰好就在卫火这里出了岔子,卫火固然年幼又是新入门,倒是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性子,不但不给还把此事陈述给了卫仁杰。

但是包天也没有停下脚,而是持续尽力向前奔驰。能把间隔拉远一点是一点,奔犬这类灵兽有种独特特性,最为忠贞,这不但表示在跟仆人方面,更表示在和朋友之间。

他本来扎得好好的发髻已经有些狼藉,混乱的发丝摆脱了发带垂下在鬓角,头发上感染着土灰色,脸上脏得跟花猫似的,是汗水和灰尘异化起来又被手抹过的成果。

衣服有几处明显是被波折撕烂了的,暴露了里衣的色彩。灰蒙蒙的黑布鞋前端已经磨漏了个洞,暴露泛黄的白袜。

也就是因为卫不乐体轻,不然这奔犬的小身板可架不住人骑乘。卫不乐在奔犬背上整小我向前伏着,几近与奔犬浑然一体,把阻力减到了最小。

包天紧咬着牙关摇点头,但是能看出来他脸都吓得煞白,双腿也在哆颤抖嗦的颤抖,清楚是吓得魂都要飞了。

卫不乐的马脸更短了点,这是他很对劲的表示。没错,猎物就该有猎物的模样。包天现在的模样,与贰心中的猜想完整合适。

阿谁时候,卫火方才入了卫仁杰门下。卫仁杰对这个几个弟子都是“宠嬖”有加,毫不鄙吝,例银丰富。

如果卫不乐不熟谙包天,那天然是二话不说把包天活捉或者干脆枭首。但是他们是熟谙的,并且卫不乐跟卫仁杰还很熟。

奔犬腿极长,奔驰起来时纵情伸展开极富有美感。因为长于奔驰而得名,当然,统统犬类都具有的天赋嗅觉也是获得最好的担当,是以常用来追踪,也能参与战役。

这算是虎落平阳被犬欺么?包天无法的摇了点头,既然有奔犬追踪,就算卫不乐追来时脑残到没有提早给卫庄报信,他也必定是跑不掉了。

卫不乐骑乘的灵兽乃是一头驴子般大小的巨犬,此犬固然个头大,却腰细腿长,瘦得跟螳螂似的,名为【奔犬】。

蓦地包天的眉头皱了起来,本来就在他火线约莫五六里以外的处所,一人一兽正在以远超越他的速率追逐而来。

或许在别人看来他有些过于谨慎了,毕竟查探太频繁的话再强大的神识也有倦怠的时候,就像再强健的人频繁耗损力量的话也有力竭的时候。

包天狠恶的喘气着,又咳嗽了两下,才断断续续说道:“……做……梦!”

奔犬平生都只要一个朋友,如果朋友死了,即便是相隔千里别的一只也能感到获得,然后就会不死不休的去追杀那杀死牠朋友的人。如果追杀失利必定是只要死,但即便胜利也必定会到朋友尸身边他杀,以存亡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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