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公子”慕云[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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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刀罢了,有啥可看的?”李慕云漫不经心的说道。
“还能有甚么筹算,让他们都下山拦路掳掠,敢偷老子的东西,就要有支出代价的筹办。”李慕云仿佛还没有消气,坐到李渊身边气鼓鼓的说道。
全部大唐都是我的,我有啥不美意义的?本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点,李渊如是想着。
到时候带着三五个狗腿子没事儿到山阴县漫步一圈,看看满大街的大女人,小媳妇,欢畅了再抢一两个上山,体验一下当恶霸的兴趣,岂不快哉。
得,这下怕是讲不出事理了!李慕云气的一屁股坐到地上,愁闷的在地上画圈儿。
记得《笑林广记》中有一篇如许的文章,题目是:公子与封君孰乐?
因为没了裤衩,李慕云只能光着屁股套上裤子,在靠近冰点的气候里,体验了一回风吹蛋蛋凉。
“吝啬,不就是棉布么,那就让那主薄奉上来些好了。”李渊到底是当过天子的人,在他看来很多事情都是无所谓的。
而李慕云则持续说道:“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
老李渊则是一脸对劲,就算打死他,他也不会说李慕云丢的阿谁裤衩子正穿在他的身上。
“嘿嘿……保密!”李慕云嘿嘿怪笑着,从地上站起来,手中不知甚么时候已经多了一把薄如蝉翼的短刀,阳光下乌黑的刀身泛着乌光,一看便是属于杀人的利器。
《孟子》中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不晓得多少年没人对李渊念叨过了,乍一听起来还真是有些味道。
但是现在一看,仿佛那半路捡来的小老头儿和他有着一样的筹算,竟然任嘛不管,把统统的事情都交给了他。
至于他李慕云,只要享用老头儿带来的便当就好。
的确,在大唐因为棉花脱籽过于费事,以是棉布固然有,但代价却并不比上好的丝绸便宜,不然李慕云的裤衩子也不至于弄成花花绿绿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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