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诗圣落魄(第二更)[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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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呢?”李昌国眉头一掀,不肯与这个胖女人多所胶葛,道:“你拿来,我用十两银子与你买。”
李白就站在他跟前,他赞了半天,倒是不识得,甚么叫有眼不识泰山?这就是。
李昌国抿着嘴唇,强忍着笑意,看着李白。
住处仆人是一个四十余岁的女人,身材矮胖,非常骠悍,一传闻李昌国他们是来寻杜甫的,顿时就是肝火冲冲,冲李昌国他们喝问起来:“你们就是阿谁姓杜书白痴的朋友?拿钱来!”肥胖的右手伸得老长。
“诗圣落魄竟如此!”
就在他转动机之际,只听老丈接着道:“这个杜甫忙着托门子,讨生存,哪象个读书。哪有象他如许的读书人,读到没饭吃呢。”
高深丽把李白看看,再把诗念念,一脸的悲戚之色。
李昌国取出一锭银子,在手里抛抛,连话都赖得回了。
李昌国再次震憾了,固然早就从史乘中晓得杜甫的人生很不快意,在长安困居十年,倒是没有想到,名重千古的诗圣竟然比起穷户还不如。
这老丈真是个话唠,损了几句杜甫还没有完,又接着损下去:“读书天然是要向李翰林学,想那李翰林,平生好酒,喝醉了就在长安市中酒家眠,就是陛下遣人寻他,他也敢说臣是酒中仙,卿且去。”
这话恰是李昌国和李白心中所想,盯着胖女人,等她答复。
“他那破诗哪能值钱,我就用来……”说到此处,肥脸一红,不再说下去。
李昌国接在手里一瞧,上面的字龙飞凤舞,刚毅有力,透着一股傲然之气,不由得大声赞好,不愧是诗圣所作。
李昌国咬牙切齿,一字一顿的吼起来。
杜甫的住处一如既往,局促、粗陋,仅能容身。
“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残羹,到处潜悲辛!”
当初两人相见时,李白才方才被“赐金放还”,身上的金银还很多,他成心要多分些给杜甫,杜甫没有接管。
一阵骨节声响起,胖女人一瞧,只见李昌国右手紧握成拳,用力过猛,手背发青,一个醋钵大的拳头格外骇人,尖叫起来:“你要做甚么?”
杜甫在长安十年,说是居住长安,实则是困居长安,贫困得志,连用饭都成题目,不得不托门路,讨生存。
“老丈,告别了。”李昌国强忍着笑意,冲老丈告别,接着寻访杜甫。
诗圣贫困得志,倒是不改其志,刚正不阿,为先人奖饰,识其字便知其为人。
但是,作为当事人,酒醒以后,还是感觉有些不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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