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艰难的进军[第1页/共2页]
这条山间峡谷就跟山洞似的,若不是熟谙地形的人,底子就不晓得这里能够通行,要他们不平气都不可。
康德他们打马跟上。
没有多久,就进入了现在阿富汗境内。在当时,这里是属于唐朝,是中国的国土,而现在,已成境外之地,李昌国大是感慨,盛唐的气象,已经不复存在!
唐军从谷底穿行,好象一条长龙,一眼望不到头。
幸亏,高仙芝夺目,而是挑选宽广的山间谷地行军,使得海拔有所降落。即便如此,唐军穿行在山间谷地中,其海拔约莫在三千五百米到四千米之间。
“呵呵!”
在葱岭一座峡谷中,两座山岳几近相连,只余一条小缝,未几的阳光从裂缝中晖映下来,全部山谷非常暗淡。
李昌国这个开路前锋官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组建本身的步队,李昌国的首选就是戍堡的守兵。一是李昌国与他们熟谙,变更起来便利;二是他们在戍堡驻守,对于葱岭的途径熟谙,固然不能与李昌国比拟。
中国汗青上,乃至天下汗青上,非常驰名的山地作战就此拉开了序幕!
“要不是李火长熟谙这里的地形,我们压根就想不到,这里竟然有路。”
“解缆!”
此次的南征,与汗青上的南征略有分歧,多了一个李昌国,将会产生哪些窜改呢?
小勃律本来是唐朝的属国,却叛变了唐朝,投奔了吐蕃,这让唐军将士非常愤恚。此次南征小勃律,恰是将士们心中所愿,是以士气昂扬,将士们的行军非常轻松,固然葱岭的山间小道不好走,倒是挡不住将士们刚毅的脚步。
固然在如此高海拔的高原上行军,唐军仍然是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战意高炽。
唐军轰然大笑,氛围为之一轻。
“这处所真是险绝!”
葱岭就是现在的帕米尔高原。“帕米尔”的意义就是“天下屋脊”,海拔高,是驰名的高原之地。其海拔高度从四千米到七千七百米不等,具稀有不清的山岳、沟壑。
“咣啷!”
康德他们看在眼里,既为李昌国欢乐,又是艳慕。
李昌国扫视一众守兵,只见他们个个眼睛瞪得滚圆,眼中闪着炽烈的光芒,战意冲天。对他们的反应,李昌国大是对劲,右手一挥,气势澎湃,声音若雷,豪情四射:“大唐男儿,血洒疆场!马革裹尸!”
为了此次南征,高仙芝筹办了数载,筹办极其充分,唐军每人两匹战马,后勤给养充沛,总的来讲,行军还算顺利。
这番话他是发自内心,出自肺腑,说得非常朴拙,具有动人的力量,守兵们齐声高呼:“大唐男儿,血洒疆场!马革裹尸!”
这几个兵士的猎奇心大起,一个兵士把头盔上的绳索解开,仰首望天,头盔毫无牵挂的掉下来,砸在地上,收回清脆的金属撞击声。
来到唐朝的时候并不长,李昌国对唐朝的感受是非常深切,已经融入了大唐。唐朝是中国汗青上的梦幻王朝,赫赫武功,光辉武功,让先人钦慕,光是读史就让人神驰,让人热血彭湃!更别说,李昌国身处唐朝,不时候刻感受唐朝的大气,万千气象,以成为唐人而高傲!
明光铠闪闪发光,乍一看之下,李昌国就象一头闪闪发光的钢铁怪物。
在葱岭的崎岖山道间,一支步队正在行进,恰是高仙芝带领的唐军。
李昌国一拉马缰,战马引颈长嘶一声,与守兵们的号令照应,撒开四蹄,朝南驰去。
答复李昌国问话的只要清脆的两个字,非常豪放,让人热血沸腾!
走在步队最前面的不是别人,恰是李昌国。此时的李昌国身着明光铠,手握长枪,背负硬弓劲矢,骑在马背上,仿佛一尊挪动的铁塔,格外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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