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如人半醉[第1页/共3页]
谢瑜满脸苦笑和羞恼,冷静的转过了头去。
不知为何,赵皓的眼神俄然莫名其妙的朝王珏身边的紫衣女公子望了一眼……装逼,打敌脸,如果在美女面前,特别是该美女还是仇敌的女神,这将是多么的称心!
紧接着,他顺手天然的将羊毫笔锋浸入了墨汁当中。这时,谢瑜、郑玉等人已经跟了上来。
“贺新郎……晓雾须收霁。”
话音刚落,当即又有无数人起哄拥戴。
闻名词人、金丹派南宗初创人葛长卿,生于1194年(距此时76年以后),幼聪明,谙九经,能诗词,善书画吗,才调横溢、著何为丰。
现在,赵皓的心中已然抓狂了,一句妈卖批憋在心中已久……妈卖批的,抄诗词这么烂的梗都被穿越者玩烂了,老子好歹也是读太小学的,非得逼老子玩一次么!
这贺新郎的第一句,算不得绝佳之句,却也碾压了今晚的很多诗词之作。
“牡丹花、如人半醉,昂首不起……真绝句也!”紫衣女公子轻念着这句诗词,收回由衷的赞叹。
终究,赵皓脸上暴露诡异一丝的笑容,淡淡的说了一句:“拿笔来!”
只是东吴秋色盛,尽移根、换叶分黄紫。
第一句刚出,谢瑜脸上尴尬的神采已然和缓了下来,而郑玉的神采倒是微微一变,心头涌出一股不祥的感受。
看来原主不但诗词功底不咋的,书法更是惨不忍睹……不过本身也不善于羊毫字,真要写恐怕也要出洋相了。
赵皓只觉右手从肩膀开端,一股暖流缓缓流下,一向到指尖停下,感受双手已变得有力和灵动了一些。
王珏终究也明白了如何回事,不觉一阵烦恼:“本日带赵兄来,反而让他尴尬,我岂能坐视不管?”
十朵未开三四。又加以、风禁雨制。
“耗损1000功德值,兑换羊毫书法初级技术书一本,永久有效。”
雪炼作冰冰作水。
“好!”陆清率先脱口而出,那是发自肺腑的喝采声。
从世人刚才的群情声,恐怕两年前,真正的赵皓必是受过一阵热诚的。宋人重文抑武,这类在文学上的热诚,就算是宗室后辈,也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反击,如果动了暴力,便是有辱斯文,成为笑话。
却听郑玉又哈哈笑道:“两年前,赵兄曾凭一曲绝句,震惊四座,闻名江宁。愚弟至今影象犹新……一枝牡丹红彤彤,花下枝叶绿葱葱。我欲摘去送娇娘,换得一夜风骚共。”
我去~这特么明摆着是绝世好词啊……不会开车的老司机不是好墨客,你们会赏识个毛毛啊,只会满纸的春啊花啊愁啊怨啊的不知所谓,听得老子都起鸡皮疙瘩了,哪像这首绝世好词普通,浅显易懂,风骚旖旎……
郑玉呆了一下,随即脸上暴露诡异的神情,有嘲笑,有称心,有鄙夷……
在一群人或幸灾乐祸,或怜悯怜悯的神情当中,赵皓大步向前,走到方桌之前。
赵皓持续奋笔疾书。
接下来,精力大振的谢瑜,用一种极其明朗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将赵皓的词句念出来传播到全部大厅以内。
“贺新郎
如此佳句,只凭一句,便已足以与谢、王两人的佳作媲美,风头盖过郑玉的那首《赏牡丹》!
上阙已成,清爽婉约,句句皆是精雕细琢的佳句,毫不输于今晚的任何一首诗词,比起郑玉的《赏牡丹》有过之而无不及,只要下阙不走打油诗线路,妥妥的前三之作。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拿起了桌上的羊毫,手上出现出一股难以言说的感受,就像当初爱打篮球的他初度买了一个属于本身的篮球,跃跃欲试。
这时,郑玉也缓缓的站了起来,慢条斯理的说道:“两年前,赵兄已扬言不再插手百花庄的牡丹花会,本日却不请自来,想必是文章诗词功底突飞大进,欲在花会上一鸣惊人,本日赵兄若不留下佳作,恐怕就是看不起在场的诸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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