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与狼共舞[第2页/共2页]
它应当会走吧,猎物都猎到了,狼王应当找个处所去吃了,让刘彻没有想到的是,狼王返来了,嘴里叼着一个兔子,嘴里血淋淋的。
究竟证明,抵挡是没有效的,它刚开端来这里就是一个弊端,可惜代价有点大,兔子没了性命!
直接给兔子开膛破肚,去掉兔皮以后,用剑串着,放在木架上。
我也不敢啊!马志宇只好乖乖的去把干粮拿返来了,归正能有饭吃就已经不错了,他受过很多饿,偶然候饭都吃不饱,肉食底子是个豪侈品!他也是运气好,跟着太子殿下,明天赋气吃到一块干肉。
狼王开端不耐烦了,在地盘上待久了,赋性让它按耐不住獠牙,额,它饿了,刘彻给的干肉较着不解饿。
把兔子扔到刘彻脚边,狼王抬开端望着刘彻。
“你饿不饿?”
狼王并没有焦急吃,而是划拉着前足对着免背比了一下。
“给你!”
出战之前没有士气最打击人的主动性,即便这个打算八字还没有一撇,但模样还是要做出来的,要不然刘彻可就太失利了。
“饿啊,太子殿下!”他可一向在干活,体力耗损那么大,不饿就奇特了。
“太子殿下,你这兔子那里来的?不会是这只狼抓的吧!”垂垂披发的肉香引来了马志宇,抽动着鼻子问道。
“本宫信赖会有那么一天的,并且时候会很短,你看着便是了!”
看来这匹狼还通一点人道,它的仆人必定是个短长的主,马志宇听到过草原上的传说,差遣野兽,窜改他们习性,与狼共舞,乃至是批示它们战役,传播已经好久了。
就仿佛养小猫小狗一样,植物和人待久了,天然会变得密切,刘彻便是这个筹算,归恰是二姐养的,本身也能算是半个仆人吧!
直接蹿了出去,它找到目标了,一只野免子在几百米外的草地四周寻食。兔子固然跑得快,可狼王并不在乎,草原上的离群植物一旦被它盯上了,必然是一击即中。
它想走就让它走吧!刘彻并不在乎,毕竟是食品链上端的物种,野性是它的原则,想让它在一个处所待好久,仿佛有些不太实际。
拍了拍狼背,刘彻将带兔头的一半留了下来,另一半放在了狼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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