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鹿鸣宴[第1页/共3页]
本来这鹿鸣宴都是在乡试发榜第二天停止的,但本朝天子体恤父母养子不易,特地将鹿鸣宴改成发榜后第三日,留出充足的时候给学子们与家人欢聚。当然这个福利只要家住省会及四周的举人才气享用的到,家远的举人两天时候来不及来回,天然不敢家去,只能在省会耐烦等候。
朱朱既不看簪子也不瞧镯子,只紧紧地盯着亲爹带返来的几个纸包,舔了舔嘴角:“爹,这些点心是给我的吗?”
因徐鸿达昨儿吃了很多荤食和鱼虾,又饮了很多酒,早上厨房只上了一桌清粥小菜。徐鸿达就着酱菜吃了一碗枣儿熬的小米粥并四块莲子糕,便仓促要水漱了口,从正院直接穿到园子里,奔徐婆子的屋里去存候。
徐鸿达先洗脸换衣裳,来不及用饭,就先拿出一个方匣子:“娘,看看儿子给您老买的礼品!”
徐鸿达谨慎翼翼地将这只发簪拿起,内心想着宁氏戴上她的模样,嘴角不由暴露一丝暖和的笑容。
他的兰芷边幅极美,说她肤如凝脂面若桃花也不为过。也恰是因为她的面貌过于素净,徐鸿达总感觉,这些过于庞大花梢的簪子带她头上,反而显得累坠了,倒不如一根形状简朴却又品格上乘的玉簪子能衬出她的美来。
八十两,略微贵了些。
“呦,还给我买礼品了。”徐婆子闻谈笑的合不拢嘴:“娘没白疼你,快让我瞅瞅。”徐鸿达翻开匣子,拿出一个明晃晃的金镯子,足有男人的大拇指粗细。徐婆子眼睛一下子就直了,立马接过来套手腕上,举了举沉甸甸的手腕:“这镯子好!实诚!”
宁氏浅笑道:“倒也不困,不帮你办理利索了,我躺着也不放心。”说着穿了衣裳起来,喊石榴出去点上灯,又叫葡萄去打热水。待徐鸿达穿戴整齐洗漱洁净后,石榴早在堂屋的八仙桌上摆好了早点。
送甚么东西给文道人,这是一个非常头疼的事。文道人是世外高人,送银钱过分俗气,送常见物件又轻易落了俗套。且徐鸿达那天虽只在文道人处呆了一刻钟,却也看到文道人不管吃穿器具皆是不凡,用来挽发的簪子也是极品的羊脂白玉,想必也不是那种缺银子的穷道人。
徐鸿达摸了摸袖子,袖子的暗袋里头装着两百两银票,是他从小到大攒下的私房。
徐鸿达逛逛逛逛,看到一家挂着“金玉合座”牌匾的铺子,想着是卖金饰的便抬脚出来。内里掌柜的见来一个面色微红的年青墨客,猜度是刚插手完鹿鸣宴的举子,忙上前作揖,殷勤地问道:“相公想看些甚么?”
麦穗承诺着,恭敬地送了徐鸿达出去。
徐鸿达又回转正院,此时,宁氏正在叮嘱侍笔、侍墨,要好生照看二爷,要时候叮咛二爷不要喝醉酒、不要与人争口舌、不要去乱七八糟的地儿。两个书童老诚恳实的承诺着,等徐鸿达返来,便抱着承担出门上了车,去插手明日省会停止的鹿鸣宴。
青青猝不及防地被喂了一把狗粮,鸡皮疙瘩都出来了,抱着胳膊猛搓。
徐鸿达略微点了点头:“先瞧瞧再说”,便朝台面上摆着的一排金饰看去,只见有楼阁金簪、有嵌宝衔珠的花鸟簪、有梅纹镂空金簪……明晃晃的直耀人眼。徐鸿达挨个瞧了瞧,微微皱了皱眉。虽说这些金金饰无一不好、无一不精、无一不美,不管做工还是外型都是时下最风行的,但徐鸿达却感觉这些明晃晃地东西配不上他的兰芷。
徐鸿达点了点头:“只也好如此了。”便回身往刚才路过的一家书店走去,侍墨见状不由地朝侍笔一伸大拇指,侍笔暴露几分对劲的神采,赶紧跟上徐鸿达的脚步。
不买?徐鸿达摇了点头,结婚这么些年,他也没给宁氏买过甚么东西,可贵来省会一趟,可不能白手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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