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启程,艰难的旅途[第2页/共2页]
看了村庄很久。
这一幅美景,让人的表情分外镇静,这是天然杰出的画作。
第二天,张岚在堆栈中备了一些干粮,又找小二让他买了一份舆图,便起家持续赶路。
“滋滋,真好吃,各种肉质鲜美啊,另有嚼劲。之前吃的鸡,和着比起来,的确就是在吃纸糊糊。”此时的张岚,正一手拿着一条鸡腿,嘴里嚼着鸡肉,对那只不幸的山鸡,赞美有加。
垂垂的,只剩下张岚的脚步声。张岚走在山路中,他也不急。间隔武当开庙门另有一段时候。
没过量久,天空中便降下雨丝。
烧鸡翼,我中意食......
这可不能吃了,幸亏银子和羊皮做的舆图无碍。前身是当代人的张岚,可晓得货币的首要性。一分钱难倒豪杰汉,这可不是假的。
只不过这小曲有些奇特,让人不由响起了一部电影。
张岚有些不舍,毕竟他在这里糊口了一年。
本来还在前面啄食的山鸡,俄然转了身。
本来林间的巷子,就是门路崎岖。更别提早一天还下了一场细雨。
秋风拂过,还带着一颗颗晶莹的水珠。
推算出本身如果步行,前去也就半个多月。张岚本来就不急着前去武当,干脆就在这个小镇中找了一家堆栈,歇息一晚,筹办点干粮再解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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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只不幸山鸡的进献,让张岚现在的身材又充满了力量。
张岚单独一人背着承担站在村口。向后望去,呆呆的看着身后的小村。
张岚哼着小曲,渐渐消逝在巷子当中。
明天,张岚一脸舒畅的赶着路。就在他赶路中,四周的氛围中出现一丝丝的湿气。
此时的张岚正走在泥泞的巷子上,他已经从小镇中解缆走了十多天。
这个被大天然所折磨的男人鲜明就是张岚。
明天的烤兔子早就吃完了,他现在肚子整在抗议着。
走了四五天的路程,张岚随身带的干粮也快吃完了。
而这时,门路中,正有一个遭罪的男人。
就在山鸡方才飞起,离地两米多高的时候,它发明它飞不动了。
之前门路泥泞的巷子,在张岚饱腹今后,也不显的有多艰巨。
就在他筹算当场取材的时候,他找到了一个小镇。这个小镇间隔洛阳城不远。
“滋滋,真不错。吃饱了该上路了。”
通过扣问,在这里坐马车八天就能到洛阳城。
这片丛林,明显方才经历过一场雨水的装点。四周的树叶,托着一颗颗水珠,在阳光的晖映下,显得格外标致。
张岚在林中渐渐前行,他已经发明了一只山鸡。这只山鸡正在一棵大树下啄食着。
只不过他不晓得此次他的路程就没那么轻松了。
张岚安步走在巷子中,感受着天然的诗意。这让他本来实际社会中所感染的暴躁一洗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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