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人各有道[第1页/共2页]
没有经历过社会的于哲当然不会有这类感受,如果说没有写‘我就是地痞’之前,他仅仅是不爱学习罢了,而现在,让他放下写作,去写功课,的确就是要他的命!
天下四绝,必定要比五虎断门刀短长,但是‘金刀无敌’,和‘天南一剑’谁更短长?
时候过得缓慢,于哲猖獗写作,黉舍的功课也越来越严峻。
赵泽君用先知和远超同龄人手腕,紧紧的皋牢住了于哲;于哲用款项,处理了功课题目,把时候都用在想做的事情上;隔壁班的穷小子,看似一无统统,却因为一无统统而尽力学习,赚到了于哲的佣金。
太爽了!
小说一开首,就狠狠的满足了民气底里最根本的欲望之一:存在感!
特别是用第一人称‘我’来写,于哲一下子整小我都完整沉浸在小说里了,仿佛小说里的男配角,杨伟,恰是他本身。
啪啪啪啪啪啪……直到深夜,房间里还响着麋集的键盘敲击声。
龙会飞,马会跑,老鼠能钻洞,每小我都以本身的体例活着,一步步成为射中必定的阿谁本身。
本人固然是个高三的门生,但是向来没有考大学的动机,就我那成绩,野鸡大学也不会要我,还是在社会上早早创业的好……
有了纲领,就像修好了一条高质量的通衢,指了然进步的方向,他只需求把全数精力都投入在码字上,沿着这条路跑便能够,底子不必像之前那样,一边写一边一边要想故事,写了前面忘了前面,随时要做出点窜,常常才情干枯,完整找不到灵感。
“赵老迈太有才了,之前看他不声不响的,脑筋竟然这么聪明?这都能想到?!嗯,现在老子也是老迈了,不比赵泽君差!”
在实际中,本身不受欢迎,除了赵泽君,底子没人情愿真正把本身当作朋友,可在心底里,谁不想一呼百应?走到哪,都被一大群同窗众星拱月一样捧着?!
大家都要需求存在感!
于哲遵循赵泽君给的纲领,仅仅写了一个开首,就感觉和之前写小说的感受完整分歧。
即便放在后代,这个速率非常可骇,哪怕全职的收集写手,也不是每小我都能一周十万字!
于哲的笔名得改,他之前用的是‘流浪的云’。
于哲现在完整尝到了有纲领的长处。
嗯,这大抵就是赵老迈说的代入感了吧!
赵泽君给了纲领以后,于哲沉湎于写作,很少再拉赵泽君出来打CS,赵泽君也乐得安逸一阵子,根基都在家写功课做题。
换一个,就叫做‘赤色的云’好了,简称血云……固然也挺傻,但比流浪的云更合适于哲的气势,云你流浪个毛啊?想到处下雨吗?
很明显,大多数人都是第一种。
有了纲领,统统都不是题目。
打算发书的网站还是定在浣剑书盟,固然目前海内已经有几个小说网站,但浣剑的流量无疑是最大的,占有了绝大部分市场,比其他网站流量加起来都大,职位乃至比厥后的起点还要强势。
“比将军级别高了20倍的才气不止,达到初级元帅级别……”
“一排小弟恭敬的号召着我……
”
于哲家里经济前提好,很早就装备了电脑,之前在电脑上打字写小说码字速率很慢,灵感来了,一小时能写个靠近一千字,没灵感的时候,憋一天也写不了几百字。
不知不觉中,于哲已经在电脑前面坐了三四个小时,墙壁上的挂钟走到了十二点整,但是他一丁点睡意都没有,豪情彭湃,脑筋里全数剧情,跟着男配角大杀四方。
幸亏他大部分环境下脑筋还是普通够用,狂得时候脑筋发热,狂劲过了,等沉着下来,因为家庭出身,遭到当官的于今言传身教,于哲反而比普通同龄人更加清楚该如何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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