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乌托邦[第1页/共2页]
“哟!痛快人!”郑均也睡醒了,坐直了身子,一副自来熟的模样,揽着宋铮的肩膀,“陈涛!你带来的小兄弟和你丫可不一样,让你丫的喝酒,比给牛注水都难。”
许威的歌,宋铮一向都很喜好,每次听他唱歌,总有种在路上走的感受,海阔天空,表情会俄然变得非常愉悦,现在也一样。
“得嘞!”
吉他,宋铮确切拼了命的练过,最开端是因为喜好上了,厥后比及兴趣淡了,他感觉这好歹是门儿技术,也就没放松过练习,有的时候,一弹就是一天,两只手肿的跟猪蹄一样,就放在热水里泡着,缓过来以后接着练,如果单论吉他的话,宋铮自问不比他们这些专业的差。
陈宇凡像个店小二一样,呼喊一声,便上了台,和郑均他们这帮摇滚老炮儿比,他也就是个小字辈,下台将张储替代下来,看到陈宇凡呈现,酒吧里的客人们顿时收回一阵尖叫声。
“他就是个孙子,如何老是不长记性啊!”高棋笑着,说完看向了宋铮,“对了!你叫甚么来着?”
就仿佛是专门奉告别人他要干甚么一样,说完这两个词,便低头拨动着琴弦。
宋铮正揣摩着要不要做个自我先容甚么的,一瓶酒俄然墩在了他的面前。
听宋铮也是唱歌的,并且吉他弹得不错,大师也都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一辈子没别的本领,独一感兴趣的就是音乐。
既然是梦,他们这些人天然需求一个能够让他们把这个梦持续下去的处所,因而这家红星酒吧便呈现了。
宋铮听了,随口问了一句:“那你呢?”
“给大师先容一下,宋铮,明天刚熟谙的小兄弟,带来给大师见见!”
郑均撇了撇嘴:“瞧见没有,跟实际认怂的,这会儿都TM红了!”
高棋笑了:“我和他之前组过乐队,前几天听他提起过你,说你吉他弹得不错。”
宋铮一昂首,正迎上禾勇那半睁半眯的醉眼:“是朋友,就把这瓶酒给喝了!”
“宋铮!”
看看四周,宋铮俄然明白了,为甚么陈宇凡和胡海全称这里是他们的老窝,台上的陈宇凡刚嬉皮笑容的说了一句“一首最美,送给大师”,酒瓶子差点儿飞上了台,这孙子持续臭贫的和台下的客人逗闷子,然后规端方矩唱了一首崔健的《一块红布》,博得了合座彩。
这个时候,台上的陈宇凡唱了两首歌便下来了,许威起家走了畴昔,他是个不喜好说话的人,宋铮来了以后,就没见他开口,上了台以后也是一样。
用郑均的话来讲:“这小兄弟挺好,一点儿都不装!”
没用十秒钟,一瓶啤酒便下了肚,把空酒瓶放在桌子上,宋铮感受他们这个小圈子的氛围都不一样了。
郑均没推测宋铮有此一问,楞了一下才说:“我TM是被饿出去的!”
重生以后,这还是第一次喝酒,不过宋铮没有任何不适的感受,很明显,之前的阿谁宋铮一样也是酒场妙手。
整天泡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摇滚病人,而这里对那些病人来讲,就是最后独一还能死守的乌托邦了。
陈宇凡走了过来,挨着宋铮坐下,等许威一首歌颂完:“宋铮!你不上去晾晾!?”
陈宇凡按着宋铮坐下,在宋铮身边的是郑均,这个时候的郑均还没有剪去他那一头长发,看上去挺有文艺范儿。
宋铮笑了,固然算不上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但是上辈子打仗过很多这类人,对他们这些人的心态非常体味。
“你和陈涛他们是如何熟谙的?”汪老夫子开口说话了。
“你还是演员啊?你方才不是说你是在夜总会唱歌的吗?”
他们一边对峙着本身的摇滚抱负,巴望获得社会的认同,但是却又不得不面对曲高和寡,顾影自怜的实际,有的人对实在际屈就了,唱起了那些他们之前非常鄙夷的歌,有的人持续死守,但终归会被残暴的实际打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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