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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童梦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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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那一夜(第一更送到)[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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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顿,他又说道:“固然他的吉他弹得不错,但是这首歌的旋律有些过于简朴了,估计也就是个音乐爱好者吧。”

那是江晓雁的红唇。

“那一天晓得你要走

单枪匹马与天下对饮

仿佛和房间内里那对不知倦怠的胶葛着的男女较上了劲了……

童梦才唱了没几句,在酒吧驻场的四人乐队中的那留着标致小胡子的贝斯手就将目光投向了本身的队长,眼神里尽是迷惑。

里手一脱手,就知有没有,童梦这几句歌一唱出口,方才还非常淡定的秦队长就浑身一震。

歌声响起,一种淡淡的难过,顿时在不大的酒吧里满盈开来,仿佛每小我都感遭到了一种即将拜别时的忧愁。

这句歌词,对于秦队长这类不老很多的文艺青年的杀伤力可谓是庞大的,的确是将他们这些对峙胡想的独立音乐人的心底话表达的淋漓尽致。

当你踏上月台,今后一小我走

这么多年以来,要说他们没有想过放弃,是绝对不成能的……

江晓雁这么一个绝色美女主动说出这类话,再加上他也又喝了很多酒,那里还受得了如许的刺激,一扭头就对着江晓雁的红唇印了下去,两小我唇齿相依,急不成耐的互换着相互的热忱。

纷繁只感觉这首歌就是唱给本身的。

当半夜的钟声敲痛离别的心门

黑夜给了我玄色眼睛

偶遇如此佳作,当浮一明白。

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却用它去寻觅光亮

祝你一起顺风……”

不但是“黑夜给了我玄色眼睛,我却用它去寻觅光亮”这一句,前面的那句“单枪匹马与天下对饮,历经磨难亦不忘初心”也让人深有震惊。

“我不要甚么一起顺风,也不需求甚么祝贺,我就想在我走之前,再猖獗一回……就一回……”

此时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就是天王老子,也禁止不了这对动情的人儿了……

你晓得我好担忧我好难过,却不敢说出口

几个放工厥后消遣光阴的上班族,听完这几句,用力的扯开本身的领带,狠狠的往喉咙灌了一大口酒。

“那一天晓得你要走

江晓雁极力的保存着最后一丝复苏,抖抖索索按住了童梦到处乱伸的手,在他耳畔轻声呢喃。

当你背上行囊,卸下那份光荣

即使前路充满波折,也会一往无前,寻觅属于本身的光亮,为的就是一个不忘初心。

童梦身材一僵,感遭到本身侧脸上的温热和江晓雁口鼻中的气味,整小我也开端意乱情迷起来。

一曲结束,酒吧里的大部分人还沉浸在本身的情感当中,直到童梦偿还吉他,走下台后,这些人才如梦初醒,纷繁起家用力的鼓起掌来。

我只能深深的祝贺你

童梦笑了笑:“上面的这首歌,我要送给我的一名好朋友,她即将远行,去追逐她的胡想了,这首歌送给她,但愿她此行一起顺风。”

江晓雁谢毫不包涵的戳穿了他。

台下的很多观众也被童梦的这首歌给唬住了。

二十几分钟后,童梦固然有些头晕目炫的感受,但还是稳稳的将车停在了江晓雁家的小楼底下。

听完队长的话,乐队的几小我齐刷刷看向台上的童梦,他们晓得本身的队长一贯是一个非常高傲的人,很少说出对某小我这么佩服的话。

童梦也觉悟过来,两人还在汽车里呢,固然江晓雁家的小楼比较僻静,但是难保不被颠末的人瞥见。

不过此时台上的童梦可听不到他们四个的窃保私语,而是持续凭着脑海里影象往下唱去,声音和情感也垂垂昂扬了起来。

然后他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台上的童梦,口中不住的喃喃念叨:“黑夜给了我玄色眼睛,我却用它去寻觅光亮……黑夜给了我玄色眼睛,我却用它去寻觅光亮……就是这类感受,就是这类感受,这句词的确是太赞了!作这首词的人不该该叫作词人,而是名副实在的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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