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水性[第1页/共3页]
挖了估摸有一刻钟工夫,镐头仿佛碰到了甚么硬物。
带着薄薄茧子的指尖按了按那颗痣,半点发麻发痒的感受都没有,平空呈现的粉痣让薛素忍不住皱眉,她手腕上本来挂着一颗桃木珠子,穿在了红绳上,现在那根带了多年的红绳还在,没有涓滴断裂的陈迹,桃木珠子却没了,还多了一粒粉痣。
不去看神情忐忑的小女人,薛素走进厨房,翻开锅盖从里头拿起了一个还热乎的细粮饼子,大口大口地嚼着。
莫非老天爷看她不幸,才会再给了一次机遇,让她重生到了三年前?
手指在颈子上摩挲,部下皮肤光亮一片,底子没有留下半点疤痕。
重新到尾,都是她做错了事,一个有夫之妇怀上了奸夫的孩子,并且薛素跟楚清河向来没有行房,只要不是傻子,都晓得女人肚子里怀的是个野种。
新科状元脾气高洁,如何能跟有夫之妇通.奸?
刚跟楚清河结婚时,她不识字,又怕母亲的遗物让后娘抢了去,就埋在了这棵老桃树下。
宿世里在都城乞讨的那几日,因为孩子小,薛素讨来的吃食大多给喂给了儿子,她本身都没吃上几口,肚腹饿的不可,就算细粮饼不算甚么好东西,但那股粮食的香气还是让薛素忍不住分泌涎水。
想到此,她心底冲动极了。
男人的话最不成信,幸亏她返来的及时,现在还是完璧,尚未做出那等不成挽回的错事。
薛素她后娘就是看中这一点,才把她关在楚家院子一全部早晨,第二天在村里嚷嚷着,说她被楚清河毁了明净,必须得嫁给这个男人。
正在喂鸡的莲生听到动静,昂首看了薛素一眼,眼里带着几分惊骇。
只见女人骨肉如柴的左手腕上多了一颗浅粉色的痣,只要指甲盖那么大,色彩浅的靠近肉色,却微微凸起一块。
薛素之以是会来这里,是因为她娘临死之前给她留了两样东西。一样是挂在左手腕上的桃木珠子,别的的则是一本书。
恰好楚清河既没有休妻,也从未将此事鼓吹出去,要不是她本身想要繁华繁华,跑去都城找已经高中状元的王佑卿,也不会惨死于车轮之下。
桃树边上的泥土坚固,薛素半年前就拿着镐头把地翻了一遍,现在也没费甚么力量,等闲地将满地黑泥给刨开。
眼神在陈旧暗淡的小屋里环顾一周,不管是边角油润的桌椅,还是陈旧变形的铜盆,薛素都熟谙到了无以复加的境地。
低头扫了一眼干瘪粗糙的双手,薛素再也不像宿世里那样嫌弃,抿着小嘴儿甜甜一笑,她的情感已经平复下来,推开门走出去。
莲生在院子里喂鸡,屋里只要薛素一小我。
上辈子薛素跟王佑卿厮混在一起,会认字了以后,就将那本书挖出来过,按着上头的方剂调制了一种杨柳露。
那些银子本来都应当是薛素的,恰好让一个贼人偷了去,想到那间私馆买卖有多红火,她就嫉恨的红了眼,内心头将阿谁不要脸的妇人骂了个狗血喷头,直喘粗气。
只可惜美景不长,王佑卿高中状元,薛素母子成了男人身上最大的污点,停滞了他的出息,说是绊脚石也不为过。
王佑卿想要迎娶金尊玉贵的公主,在薛素抱着孩子上门时,毫不包涵让人将她们母子两个赶出门,如果他没有赶走本身,薛素也不至于被一辆马车活活碾死。
薛素生的肤白,但农家的女人没有城里的讲究,平时疏于保养,身子有些枯燥,即便在夏天都会起皮,胳膊上还起着零零散星一些鸡皮疙瘩。
薛素忍不住笑出声,双眼弯弯眯成一条细缝儿,用手背悄悄擦拭脑门上的汗珠,赶快蹲下身,将暴露一角的破布包从泥土里抠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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