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七色鹿[第1页/共2页]
公良短矛命中七色鹿时,七色鹿群已经飞奔到间隔树林一半的路程,他赶紧又拿起别的一根短矛掷了出去。此次击中一头七色鹿的后腿。那七色鹿一个踉跄,又挣扎着往前面树林跑去,公良迅即冲上去,一矛刺死。
“不错。”公良点点头道。
公良、俸罕和金,三人对视了一眼,迅即从灌木丛中窜出,往七色鹿群的方向疾走而去。在窜出草丛的同时,公良持着短矛用力的向鹿群掷去,一头七色鹿不幸的被命中倒地。
因为它除了疾若闪电的速率和在岩石上磨得锋利的尖角外,毫无特别之处。若非是成群结队一起糊口,很轻易沦为别的猛兽的口中肉食。别看七色鹿群现在在湖边悠然喝水,但实在它无时不刻的保持警戒,一有风吹草动,立马撒腿就跑。在这宽广的湖边草地上,很少有植物能跑得过它们。
湖边蓦地炸开一片水花,一条长满锋利牙齿的大鱼跳出湖面,又潜了下去。背脊上那一丛锋利的利刺在月光下暴露森森寒光,看得人头皮发麻。
这时候,公良取下头盔,并把内里兽皮拿出来,就带着铁盔来到湖边拿着沙子搓洗起来,免得熬汤的时候有异味。
而一些比较强大的凶兽则是成群结队在一起,制止遭遭到别的兽类进犯。
金运气好,一冲上去就碰到两端没头没脑四周乱窜的小七色鹿,被他一下打趴在地抓了起来。
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集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白叟来讲,这东西的确就是一个鸡肋。以是有人甘愿喝水也不肯意喝七色鹿血。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当然另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
公良一时摸不着脑筋,如何,还不能沐浴?好似看到他的迷惑,大石就切了一大块剩下的烤肉,然后带他来到湖边,将烤肉扔了下去。
以是,公良就请野罕帮手打造一个头盔。别看东西简朴,野罕但是打了十几个才合适公良佩带。
有几天没沐浴,看着上面澄净湖泊,公良就想下去洗个痛快,却被大石一把拉住。
把宰好的七色鹿和孟极兽放在木架上烤,公良就去中间竹林挖了几根青嫩竹笋出来,放在柴火边上烤着。
前次归去后他总结经历,感觉下次打猎必然要带口锅去,要不然都没口热汤喝。只是这铁锅太大,带着又碍处所,思来想去,他想起了宿世兵戈时候军队戴的钢盔。那东西在当时可谓两用品,战时是头盔,能够用来挡刀枪枪弹;闲时是铁锅,能够用来熬汤煮肉烙饼。
“嘭...”
为了让他们尽快谙练措置凶兽,此次队里白叟没有上前帮手,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
让公良欣喜的是小七色鹿头上竟然长了一茬小角,这在他宿世叫鹿茸,但是好东西来着。焱部人不晓得宝贝,倒便宜了他。他就把两端小七色鹿的鹿茸给切下来,还收成了一点鹿茸血,被他掺了一点酒直接喝下肚去。
中间拿着一腿七色鹿肉吃的俸罕闻到香味,咽了口口水问道:“阿良,这东西好不好吃?”
洗好后,装了一头盔水回到营地。
不一会儿,一锅山珍鹿肉汤就熟了。
几近在他们窜出灌木的时候,湖边饮水的七色鹿就发明环境,吓得掉头往树林疾走。
他们尽力将身子缩在灌木丛中,制止被七色鹿发明。察看了一下,波竜对公良等人说道:“接下来,就看你们了。”
拿到铁盔后,他又在内里铺上一层荏弱兽皮,要不然头磕到铁盔疼得要命。开初戴头盔他很不适应,因为太重,戴久后也就风俗了。
用腌制的小溪鱼调味后,公良试了一下,味道美美的,好喝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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