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圆滚滚[第1页/共2页]
丛林不是家里,打猎也不是过家家,随时有不测产生。
早前他用铁棍敲打身材,并佩带铁片去除体内因吃兽肉引发的暴躁力量后,一向感受身材不错,很结实,并且力量很大。
公良看了下死皮赖脸必然要让本身抱着的小家伙,等看到它那吃得圆滚滚的肚子,当下有了主张,决定给它取名叫“圆滚滚”。
三色稻本身就带有一股天然暗香,煮熟后那股暗香更加浓烈,杂着凶兽肉的味道,汇成一股别样的香气,非常勾人胃口。
他迫不及待的端起凶兽肉粥往嘴里倒去。这时候,凶兽肉粥在他眼来已不但仅是一碗充饥的粥,而是一碗浓浓的乡愁,满满的故里回想。
看着灶火,他感受本身的人生就是一部悲剧。
只是这些名字仿佛都太浅显了。
这名字听起来就分歧凡响,清爽脱俗,并且太符合它本身的脾气了。
想好后,他就出门往野罕的打铁铺走去。
回到家里,公良也没急着翻开巫给他的兽皮卷,而是放在一旁,开端总结此次打猎的经历经验。
从明天开端,早上要起来负重跑步,下午开端练习投掷长矛,势需求练到一击必中的境地。此中,体力方面要多加练习,要不然在林中打猎追击凶兽或者被强大的凶兽追击时,如果跑不过,那可就垮台了。
第一,他发明进入丛林后,长矛相对于双手大刀来讲更便利。
第三,就是身材太弱。
二十几粒米不是很多,再加上凶兽肉,煮出来也不过一石碗罢了。
终究,粥冷了一些,勉强能够入口。
舔了舔嘴,却感受不到半点粥的味道。因为喝得太快,他都没来得及咀嚼一下三色稻的味道。真有点猪八戒吃人参果的味道,可惜了。
拿了短矛归去,公良肚子有点饿,就想切点凶兽肉煮食,蓦地想起剩下的那些三色稻。
又煮了点东西和小家伙一起吃了,公良就靠在椅子上坐着。看着吃得小肚子圆滚滚的小家伙,公良想着是不是给它起个名字,今后也好叫,取甚么名好呢?记得宿世熊猫的名字有很多,像甚么平平、安安、丹丹、玲玲、兴兴、兰兰、康康、欢欢、飞飞、燕燕、黎黎、佳佳、晶晶、每天、宝宝、迎迎、贝贝、绍绍、强强、团团、圆圆、毛毛、开开、心心等等等等一大堆。
但三色稻哪有那么好种,记得此次为了收成。他但是灌了足足九袋凶兽血,一株就如此,五十株就更不消说了。
一来长矛本身长约三米,能够在凶兽临身时有效的挡住凶兽的进犯,制止本身遭到伤害,何况在丛林中也不必过分庞大的招式,只需求晓得遁藏和打击就行,长矛无疑是最好的挑选。二来长矛还能够用来投掷,将满身力量把长矛投掷出去的力量无疑要比弓箭射出的力量要来得大。打猎的时候,若能再带上两支短矛,看到凶兽时先用短矛攻击,再用长矛打击,应当会比较轻易对于凶兽才是。
看到公良吃东西也不叫本身,小家伙抱着他的腿鄙人面不满的叫着。
他情不自禁闭眼回味起来。
睡着的小家伙还不晓得本身被安上了这么一个古怪名字,它正靠在公良肚子上睡得喷香呢。
但就算一碗,也让公良欣喜若狂。他都不记得本身有多久没喝过粥了。也不顾粥还热,捧起来就喝了一口,立马被烫得哇哇直叫,赶紧把粥放在桌上等它凉。这一刻,他只感受夜是如此冗长。
灶中柴火畅旺,熊熊火焰映红公良的脸。
本身即便做不到眼观八方,耳听四方,也要不时候刻谨慎重视才是。比如此次本身看到三色稻后,心神就全数被三色稻给迷住,浑然健忘身在丛林,随时能够有伤害产生。要不是有二首级脱手相救,他说不定已经成为大鸮嘴中的适口肉食,乃至能够已经化成它消化后的一堆大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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