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2章 我们做朋友吧[第1页/共2页]
她有些不悦,宿世为人诊治惯了,见不得伤员迟延不治。见到元明迟迟不转动,她伸脱手道:“拿来。”
“你会医术?”,元明固然是在发问,实际上是在判定。
她只是笑笑:“我们林府歹人多多,多你一个也未几了。”
林乐霜用鼻子悄悄嗅了嗅,便判定出元明身上的几处伤的位置,她伸脱手去,悄悄一扯,便将衣服拉开。元明一个激灵,赶紧伸手将她的小手抓住。
“闪电”是元明最爱的猎犬,来高傲沥,被称之为大沥沙皮犬。这类犬类身形不大,身上厚厚的褶皱,猛兽咬住它的外相,也咬不住骨肉。并且最奇的是,咬进嘴里的外相,会炸起来,令猛兽的口腔发痛。这类好犬令媛难求,元明是当明天子最小的弟弟,深得帝宠,被赏了这么一只。他只要出去遛马或者打野猪,都会带着闪电。
这林府中到底有多少奥妙?一个该是被人簇拥着、服侍的无微不至的、娇滴滴的大将军嫡女,做这些事情像是做了无数遍那么谙练,措置伤口、上药和包扎的速率是那么的快,伤口包扎的很好,不紧不松。这需求练习很长时候,才气练得出来。
他干脆也未几想,笑着对林乐霜说:“你这小娘子胆量倒也大,就不怕我是歹人,会杀了你。”
那声音有着自但是然的严肃和权威,元明不由自主的就将瓷瓶递给了她。
“问你呢?为何不消?莫非要血流尽了死在这里吗?”,林乐霜有些焦急了,伸手朝元明身上探去。
将水倒入盆中,用帕子沾了水,将元明身上的伤口措置洁净。又找了块白布,扯生长条,将伤口上了药,包扎好。
林乐霜歪着头,瞧着十三叔元明,宿世的老友来了,却要假装不了解。
心中冷静算了算,本身重生到十三岁时,元明方才二十岁,及冠的成人礼好似就鄙人个月。
“你身上有上好的金仓药为何不消?”,她像是没有听到元明那冰冷的话,接着又问。
她扯过铜盆,试了试铜壶里的水,幸亏是夏天,水还是温的。
元明的眼睛闪了闪,嘟囔道:“和我的闪电一样灵呢。”
“作为朋友,该当礼尚来往,刚才你帮了我,现在有没有甚么事情能够让我帮帮你呢?”,元明想帮帮这个看似较弱,但总出人料想的小娘子。
元明愣了愣,莫非本身的威慑力降得这么低了?
林乐霜在内心冷静答道:“因为你不是陌生人。”,但她晓得,统统急不得。这个时候的元明才方才熟谙本身,还不能像宿世那般敞高兴怀,把她当作好友。
“是,但请你保守奥妙。”,林乐霜答复。
这个小女人,有一颗心偏的没了边的父亲,有这么奸刁无耻的小妾,在这大将军府中保存的很不易。
这倒不是,再好的鼻子也不能隔着瓷瓶闻出内里的药味。元明之前曾经给她提及过,他幼时练功,性子跳脱,身上老是有伤,徒弟为他专门调配了金疮药。涂了不但伤口愈合的快,并且连疤痕都不留,他老是随身带着。
渐渐地这杀意淡去,元明冷冷地说:“不该晓得的事情就不要乱讲。”
看着比宿世年青了好几岁的元明,林乐霜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这下,我两是同时熟谙了。之前是你看着我蒙着面纱,现在是我看着你蒙着面,老天能让本身重生一回,是件多么幸运的事。
林乐霜的眼睛潮湿了,她眨了眨眼睫毛,笑嘻嘻地说:“那我们就做朋友好了。”
“好啊。”,林乐霜承诺的很利落:“你今晚就守在这里,等我安然了你再走。别的,你还要承诺常常来看我,朋友要勤会面,才会成为好朋友。”
元明又听话地朝着她的方向凑了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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