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遇见景少[第2页/共2页]
说完,唐槐回身拜别。
上辈子,没男人的刘小玉过得很贫困得志,最后患上愁闷症跳河他杀了。
景煊看着她肥胖的身影,乌黑锋利的眸子掠过一抹碎芒。
刘小玉舍不得吃鸡蛋,要给唐丽吃。
唐槐站在院子里,有些难过地看着远处。
景煊还是第一次,碰到一个对他完整不想理睬本身的女孩。
唐槐记得,上辈子,她跟他弟弟景鹏结婚那年,他被封为大将。
饭后的刘小玉,抱着小女儿睡了,唐丽也躺在地上睡着了。
“再艰苦也要活!老天爷让我重活一次,必定有他的来由。”唐槐内心悄悄地想着。
杨红星一听,内心高兴,笑呵呵地说道:“唐颖就是聪明。”
俄然,身后传来一道降落的叫声,像牛又像猪,唐槐吓得从速转过身一看。
因为是深山,又挣扎不开铁夹子,比及被村民发明,二愣傻子已经死了。
看着刘小玉瘦得只剩脸颊骨,唐槐心一痛,她握住刘小玉的手,“阿妈,你要抖擞要固执!你现在还在坐月呢,不能堕泪,眼睛会坏的,我们是没了阿爸,可我们得活啊,再苦再累,也得活!”
“呼——”又是一箭!
拉唐丽出来后,唐槐炒了一些萝卜干,跟唐丽一起吃了白粥。
下午的阳光透过树叶,点装点缀地打在他身上,让他整小我富丽又灼目。
吃饱后,唐槐坐在客堂看着粗陋的泥砖房,家徒四壁,贫困至极。
“村民为了捕获这头进犯人的凶猪,在山里安了很多捕猎铁夹子,你不怕被夹到脚吗?”
景鹏的大哥,景煊!
“不消了。”唐槐俄然抬眸,冲他一笑,眼神却有些淡然:“感谢你及时呈现。”
“咇咇赫……”
这一箭,直接让野猪倒在地上挣扎。
的确,景煊一回到村庄,就听村民说黄观山有一头非常残暴,见人就进犯的野猪。
上辈子唐槐跟景煊没甚么交集。
然后把随身带的帕子参军裤口袋拿出来,递给唐槐:“额头流血了,擦一下。”
唐槐看了看米缸,大抵有十斤米,还能吃一段时候。
挽到手臂的袖子微脏,给他添了几分野性,但不至于挡住他的不凡气质。
唐槐吓得回身就跑,回身的速率太快,她撞上了一棵松树。
熟谙他的不熟谙他的女孩,哪个见到他,眼里不冒桃花泡泡的?因为他的表面太完美了。
唐槐一见,顿时拉唐丽出去了。
“阿妈阿妈!”这时,唐志轩满头大汗地跑返来,镇静地说道:“景煊哥把那头进犯人的野猪捉返来了,他说改天杀了,把猪肉分给村民!”
他就来这里捕猎。
她俄然想起村里的二愣傻子,上辈子,这个二愣傻子跑到黄观山来,被铁夹子夹住了。
唐槐一惊,从速转过身一看,她身后的野猪中箭了!
唐槐在这里找不到野鸡,只好朝别处去。
景煊看着她的身影,都雅的剑眉挑了挑,这个小女人仿佛很讨厌他……
景煊,十九岁就毕业于军校,本年才二十一岁就被封为少校了。
“统统都会好起来的,阿妈,信赖我!”上辈子这么贫困都走过来了,还怕这辈子吗?
他射了野猪,她不感觉他是在救她,而是他本来就要做的事情。
景煊不但长得标致,有才气,聪明天赋,还是一个武力很强的人。唐槐是很佩服他的,只是见到他就会想到景鹏,她内心很不好受。
唐槐眨了眨眼,她要去捉野鸡!
年纪比景煊小的,都叫他景煊哥,年纪比他大的,都喜好叫他‘景少’,不是景少爷的意义,而是景少校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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