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少女情怀[第1页/共3页]
“不觉初秋夜渐长,清风习习重苦楚。炎炎暑退茅斋静,阶下丛莎有露光。”李嘉文没有答复凌秋灵的题目,而是吟了一首诗。
李嘉文眉头挑了挑,眼中带着惊奇。凌秋灵给他带来的惊奇是越来越多了。不管是学习音乐的速率,还是比来他给其培训的智力比赛题目,这个小女孩都揭示了惊人的天赋,让他都思疑凌秋灵是不是一个孩子,有的事情乃至都比他还要看得深远。
听李嘉文说的严峻,凌秋灵也有点慌了,她仓猝把手里的小金丝雀递给高朗,让高朗抓紧送回。
落叶渐渐下落,在将要落到空中的时候,一双都雅的细手悄悄的抓住了这片落叶。随即温润的声音传来:“落叶知秋,已经到春季了啊!”倒是李嘉文看动手里的落叶,不由低声感慨了一句。
“高朗,你干甚么?伤害,快下来。”李嘉文看到高朗行动,吓了一大跳,这如果摔了下来如何办。
闻言,李嘉文怔了下,他望了望中间大树沉寂的躯干,叶子间散落的阳光,地上嫩黄色的的小草,俄然想起了一首歌,非常合适现在的氛围。
“哎呀,慧珍,你会错教员的意义了,实在教员是喜好春季的。”凌秋灵晓得李嘉文吟的那首诗的含义,那首诗读起来是有种苦楚悲秋的神韵,但实在墨客是享用这类大天然灵动窜改的。
“高朗,你爬树干吗?”凌秋灵也惊呼了一声,不懂高朗好好的抽甚么疯。
春季的小树林非常温馨,此时正值中午,暖洋洋的阳光透过树叶间的林荫晖映下来,在嫩黄的草地上留在斑斓的暗影,透着不成捉摸的喧闹。一时候李嘉文的表情无穷好,如许的美景在都会里是见不到的,此时他多想高歌一曲,但又怕声音惊扰了树林的安好。
“秋灵,芙蓉鸟,送给你了。”
高朗滑下树后,双手捧着那只雏鸟,献宝似的递给凌秋灵。
“好吧,那就歇歇吧。”司慧珍撒娇的模样,让李嘉文不好回绝。他找了块洁净的草地,盘坐了下来。
初秋,沉寂的小树林中阵阵清冷的秋风拂过,一片暗黄色的杨树叶不舍的分开了生养它的树枝,在空中打了个盘桓,慢悠悠的朝空中落去,那文雅的落姿中透着一股苦楚的气味。
高朗手心的雏鸟约莫七八厘米摆布大小,浑身羽毛成暗黄色,有着一张小巧的鸟嘴。因为惊骇,眼睛半眯着,身子在微微颤抖。凌秋灵只看了一眼,就垂怜的接过来,同时嘴里还不忘着数落高朗,嫌他捉小鸟。
“这是金丝雀吧,咦,这雏鸟的嘴和腿竟然是纯红色的,这是极其崇高的种类啊。”李嘉文也走了过来,他细心打量了一下,像是发明了新大陆的似的惊呼。芙蓉鸟是村落的叫法,实在它的学名是叫金丝雀。
“好敬爱哦。高朗你也去给我捉一只。”司慧珍在一旁看的眼热。
明天是周末,是凌秋灵和司慧珍找李嘉文学习音乐的时候,但是高朗死活也要跟着去,两人没体例,只好带上他。但是三人到了黉舍后,李嘉文却想出去逛逛,他来了沙河村两个多月了,闲暇时候几近都是在黉舍的宿舍,很少出去过,之前是因为怕热。但现在是春季了,秋风阵阵,非常风凉。以是李嘉文就起了心机。就如许三人漫步着,不知不觉来到了村里的小树林中。
“没有啊,我感受春季很好啊,能够爬树捉鸟,还能去果园里偷果子吃。”高朗俄然从身后蹦出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
“好伤感的诗啊,看来李教员必然不喜好春季。嘻嘻,教员实在我也不喜好,春季太冷僻了。”司慧珍凑到了李嘉文身边。
“秋灵,这小金丝雀是很罕见的种类,快放回鸟窝。”李嘉文焦急的说道,这只小金丝雀还没长大,不能分开鸟窝,要不然很轻易就短命了,如果那样可真是莫大的丧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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