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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少女情怀[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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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秋灵躺了下来,眯起了眼睛。这是一首足以让成年人堕泪的歌曲。凌秋灵想起了宿世的各种,那青涩的光阴,流逝的光阴,纯真的童年。一滴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滑落,这首歌让她感到很多,如果她没有重生,应当还在为了保存在社会上拼搏吧,想想当时候的本身,凌秋灵内心就是一阵酸楚,这更让她果断了好好活这一世的动机。

“李教员,你唱首歌吧,前次听您唱歌没过瘾。”司慧珍抱着李嘉文的胳膊,蹭了蹭,动着敬爱的小红唇娇嗔道。

春季的小树林非常温馨,此时正值中午,暖洋洋的阳光透过树叶间的林荫晖映下来,在嫩黄的草地上留在斑斓的暗影,透着不成捉摸的喧闹。一时候李嘉文的表情无穷好,如许的美景在都会里是见不到的,此时他多想高歌一曲,但又怕声音惊扰了树林的安好。

明天是周末,是凌秋灵和司慧珍找李嘉文学习音乐的时候,但是高朗死活也要跟着去,两人没体例,只好带上他。但是三人到了黉舍后,李嘉文却想出去逛逛,他来了沙河村两个多月了,闲暇时候几近都是在黉舍的宿舍,很少出去过,之前是因为怕热。但现在是春季了,秋风阵阵,非常风凉。以是李嘉文就起了心机。就如许三人漫步着,不知不觉来到了村里的小树林中。

“李教员,您不喜好春季嘛?”凌秋灵听到了李嘉文的感慨,翘起小脑袋问道。

此时高朗已经靠近了鸟窝,他看到鸟窝里有两只敬爱的雏鸟,乐的他仓猝伸出右手谨慎的抓了一只最敬爱的。然后左手一松,骨溜溜的就滑到了地上,那行动利落的让李嘉文是目瞪口呆,不由感慨乡村的孩子都是这么刁悍嘛。

“高朗,你爬树干吗?”凌秋灵也惊呼了一声,不懂高朗好好的抽甚么疯。

“没有啊,我感受春季很好啊,能够爬树捉鸟,还能去果园里偷果子吃。”高朗俄然从身后蹦出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

“教员,别担忧他,摔不下来的,他常常在树上爬上趴下的。”司慧珍满不在乎的说道,乡村的孩子爬树很普通,很少会出变乱。

“芙蓉鸟?那棵树上必定有幼鸟,我去抓来给秋灵玩。”高朗眼神一凝,立马起家,几步就跑到那棵树前。昂首往上细心察看了一下,公然在间隔空中五六米处的树杈上发明了一个小巧的鸟窝。高朗顿时来了精力,提了提裤衩,两只手一搓,身子一用力,像猴子普通攀到了树上。

闻言,李嘉文怔了下,他望了望中间大树沉寂的躯干,叶子间散落的阳光,地上嫩黄色的的小草,俄然想起了一首歌,非常合适现在的氛围。

“高朗,你干甚么?伤害,快下来。”李嘉文看到高朗行动,吓了一大跳,这如果摔了下来如何办。

“走吧,秋灵跟我去黉舍培训,离数学比赛没几天了,要抓紧再稳固稳固。”这时候李嘉文不想再玩耍了,他想起了一件闲事,那就是数学智力比赛。

与司慧珍和凌秋灵分歧,高朗对这首好听歌曲的兴趣却不大,在他看来歌曲都一样,听一会就没意义了。本来他想找凌秋灵聊谈天,但看到凌秋灵躺在草地上,眯着眼舒畅的模样,高朗也不忍心去打搅。最后他各式无聊的四周张望,但愿能看到一些好玩的事物。

初秋,沉寂的小树林中阵阵清冷的秋风拂过,一片暗黄色的杨树叶不舍的分开了生养它的树枝,在空中打了个盘桓,慢悠悠的朝空中落去,那文雅的落姿中透着一股苦楚的气味。

“这是金丝雀吧,咦,这雏鸟的嘴和腿竟然是纯红色的,这是极其崇高的种类啊。”李嘉文也走了过来,他细心打量了一下,像是发明了新大陆的似的惊呼。芙蓉鸟是村落的叫法,实在它的学名是叫金丝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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