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页/共2页]
他不过这一愣,温馨而精美的暮颜已经嗅嗅鼻子,笑嘻嘻霍然昂首,一看到暮书墨立马放下了手里的笔,屁颠儿屁颠儿地跑畴昔接过了烤鸡,眉眼弯弯,墨色的瞳人在夜色里亮晶晶的,“感谢小叔,小叔真好,等你好久了……”
当暮书墨下完了棋,刚想归去好好睡个觉,想起那小丫头不幸兮兮地说要他送吃的时候那模样,鬼使神差地溜进大厨房找了只鸡,任命地去烤了。
暮书墨重视到,暮颜的眼睛很大,很多时候半睁半眯地带着股醉意般,斜斜上挑的眸角总有种懒洋洋地娇和魅,她的瞳孔泼墨般的浓黑,云遮雾绕地看不透。像是一只在夏季暖阳下眯着眼儿舔着毛发晒太阳的,收起了爪子的大猫。
嫌弃地撇过了头――闺秀?她算哪门子闺秀?
荒唐!
暮书墨这话实在还是挺重的,暮颜却不在乎。如果暮小叔就如许同意了她才会担忧他真的是个只会吃喝玩乐泡妞打赌的二世祖了。她撕掉第二只鸡腿,若无其事笑嘻嘻地递给暮书墨。
“你要买甚么?”这孩子仿佛一向在动脑筋想要乞贷,想着她初来乍到,的确也是没有谁帮衬着,大哥阿谁糙男人,虎帐里呆久了,估摸着也不会给她筹办多少钱,现在来了这帝都,费钱的处所也的确多。作为小女人的叔叔,他倒是不介怀拿点零费钱给她。
本来,她是为了等吃的才抄家训?
爬墙送鸡时。
暮书墨看了看她油腻腻的爪子,嫌弃地皱了皱眉,竟然鬼使神差地还是接了过来啃着,少女笑意满满,带着点奉迎的神采,他微微缓了神采。
毫无威胁和杀伤力。
却不想,这神采刚缓,少女又顺杆子往上爬了,正了正色,哀告道,“去书院也行啊,但是小叔……我真的需求那笔钱。”
甚么风华?
“你一14岁的小女人有点自发性好么,喝酒、逛倡寮、现在还要经商?明儿个我让你二叔把你丢书院去!”暮书墨对此嗤之以鼻,“老诚恳实学点本领,切莫好高骛远了去!”
“……真筹算窝在这小院抄50遍家训?”虽熟谙不过两日,他却也晓得,这孩子断不会这么乖得模样。
当他带着烤好的鸡从窗口跳进暮颜的卧房的时候,暮颜真的在正儿八经抄家训,傍晚跟在她身边的小丫头已经不在了。
药膳?
见血封喉的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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