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乱臣贼子[第2页/共3页]
展开眼一看,包抄他的群狼早不见了踪迹,银色的巨狼更是完整没有影子。只要四周升起的几堆熊熊燃烧的篝火,此中一堆篝火之旁,背对着他站着一个银发白袍的女子。那是他新婚的老婆高浅雪,可他目光看到她倩影的时候,却俄然打了个冷颤,盗汗直流。他一下子想起了那头咬断他喉咙的银狼,这辈子他还向来没有这么惊骇过。
他但是一个当代来的人,谁能比他更清楚现在的情势。大隋帝国现在恰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开皇乱世之下,天下承平,大隋人丁就有四千多万,东西九千多里,南北一万四千多里。大隋固然承平数年,淘汰了很多府兵。可常备的府兵就在六十万以上,战役动员才气更是惊人,随时能够天下动员高达一百五十万的兵马。
固然出来的时候匆促,可食品并不贫乏,那些半途赶来的人,筹办的非常齐备。就在他刚才打盹的时候,已经弄好了很多食品。一盘盘的食品端至面前,有香气四溢的烤肉,也有肥厚的腊肠,乃至另有鲜美的鱼汤,以及咸蛋,火腿片。只是面对着这些,他却没有半点食欲,底子不想吃任何东西,胃里早饱了。
再说了,分开,又能去那里,到现在他还没弄清本身的身份呢。没身份,又身无分文,他能去那里。最关头的是,他都已经和高浅雪结婚了,三书六礼都走过了,以这当代的看法,他今后生是高家人,死是高家鬼。而谋反这类事情,更是诛连九族的,他想跑都跑不掉。
凌云固然也比统统人都晓得,这个眼下如日中天的大隋帝国,实在施将达到颠峰,然后就是江河日下。但是再如何就,大隋如许的庞大帝国也不成能一下子就轰然倾圮啊。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杨广现在连太子都还不上,等他谋得太子,做上天子之位,大隋还要更红火几年,才会蓦地发作大乱。可真比及天下百姓反,最早也得大业七年,那离现在另有十三年。比及杨广江都被杀,更另有整整二十年时候。
凌云左手边那堆火堆前坐着的一群约莫五十摆布的男人,全都穿戴皮甲,非论男女,内里罩着新旧不一的牛皮甲,用带着绑着的大口裤小腿部位,还缠着行缠绑腿。更让人难以忽视的是,这群人每个男人的腰上都挎着把长刀,身边另有一支粗大的长矛。而那些强健骠悍的女子,则腰挎着稍小些的横刀,背上背着长弓,腰间还壶着箭囊。非论男女,他们都把头发在顶上挽成高髻,用红色的布带缠住。他们随便的坐在地上,围着营火相互笑闹,一边大口的吃着加了胡椒和羊肉,一边痛饮着麦酒。这副气象,在凌云的眼中显得格外的非常。他乃至想要摇点头,但愿本身只是没有复苏。
高浅雪仿佛了解他此时的表情,并没有多说甚么,亲身帮他端来了一份经心配搭的饭菜后就不再打搅他。因而,凌云也只能感受本身仿佛被棉花包裹着一样,底子无处发力。最后,他抢太高伯儿子面前的一个酒囊,举起来就猛喝了几口。一边喝,贰内心一边想着,“车到山前必有路,我必然能逢凶化吉,罹难呈祥!”又狠灌了一口,贰心中忍不住吼怒,“牛日的,老子从当代都穿越到隋朝来了,这世上另有甚么比这更不成思议的事情吗。管他娘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了!”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本身会居于如许的处境。哪怕是发明本身醒来后穿越到了隋朝,他也没有想到,本身会到这个境地。
哪怕凌云再神经大条,再如何粗心粗心,也早就看出来了,这些人既不是甚么猎人,也不会是甚么庄丁,更不会是甚么山贼马匪,这些人较着就是北齐公主高浅雪殿下的人马。并且,这还只是此中的一小部分,一个高家庄都能有二百练习有素的庄丁,以高浅雪北齐公主的身份,如故意运营,如何也会有一支不小的私家武装的。以凌云的察看判定,高浅雪居住在高家庄时,定然是早安排了这些军人们分离在高家庄四周,以随时庇护高家庄的安然。并且看这集合起来的速率,很有能够这里呈现的只是这支北齐权势的一部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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