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大衍剑种[第3页/共3页]
“这但是...”他在当时坐于主位之上,指了指手中那尽是污渍的信封有些不肯定的问道。
但这时,那少年却伸出了手。
“只要牛羊才喜结群,而豺狼生来便只会独行。”
叶承台闻言神采又是一阵窜改,他想了想那信中所言之事,倒是有那么几分临终托孤的味道,心底对于少年话倒是有了几分信赖。但饶是如此,他仍然用了好一会方才消化掉这个足以让大周朝野震惊的动静,不过很快他又想到了一些事情,再一次看向那少年问道:“那这么说来这封信只要你晓得?”
泰元十七年,八月。
“去,把本日剩下的饭菜拿些来,给他。”他朝着身边的家奴叮咛道,在他看来,这少年的扮呼应立便是那些乞儿,干脆本日府中宴请,倒还剩些饭菜,与他无妨。
“这是...”叶承台又是一愣,下认识他接过那事物,定睛一看,却发明那一道信封,也不知究竟经历了甚么,信封之上尽是污渍。叶承台猜疑的看了少年一眼,却见那少年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仿佛涓滴不把他这一名侯爷放在眼中。贰心底迷惑更甚,便又将目光放在了那信封之上,待到他看清那信封上那道火焰普通的红色印记时,他的身子一震,惶恐之色爬上了眉梢。
宁国侯恭谦之名倒是不假,所到来宾,不管尊卑,他都一一送至门前,这才道别。
那少年生得一双浓眉大眼,穿戴一身灰色麻衣。模样并不出奇,丢入人群中也不会让人多看一眼。但独特的是右臂上裹着一层层密实的白布,将之完整包裹,不知是否是之前受过伤,故而包裹起来。而背上则背着一道一样用布条包裹着长条形事物,肩上更是蹲着一只黑猫,模样可儿,毛发梳理得发亮,倒是与那麻衣少年构成了光鲜的对比。
“好了,老爷,大喜的日子,这孩子年纪看上去与红笺普通大小,也不晓得遇见了甚么变故,伤了手臂,我看着不幸,便予些财帛吧。”一旁的妇人与这叶承台朝夕相处多年天然看出了自家夫君现在心头的不悦,她赶快说道。
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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