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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王嗜宠小痞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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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滚[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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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摇筝眼皮跳了一下,模糊有种不好的预感:“你们后厨……不会甚么都不剩了吧?”

只是。

“呃。”

沈摇筝:“……”

拓跋宇垂了垂眸,将香囊挂在腰身上,秋风吹过,驱虫草带着淡淡的薄荷香味。

仿佛是发觉到了拓跋宇的不天然,沈摇筝嗤嗤一笑,将本身身上的香囊拽了下来,趁便帮男人装好了驱虫草:“喏,这但是遥星亲手缝制的,多少银子都买不到,便宜你了。”

抬指按了按眉角,拓跋宇不耐打断了女人的话:“滚。”

以是放眼全部大殷境内,也只要安华城和极少数城池有宵禁这么一说,一到宵禁,城门落锁,守军防备,街上不答应有任何行人,违者一概按山匪论处,这才勉强守得城内百姓安居。

安华城临山傍水,通往瀛洲可挑选翻山,也可挑选乘船走水路,或者是从城南沿官道绕远,沈摇筝看了看天气,决定先找个处所投宿,明天在细心探听一下萧景瑞究竟走了那条路。

也不晓得那些血雾形成的结果是耐久的还是临时的,不然拓跋宇一个天妒人怨的小帅哥,就这么傻了,普天之下要哭瞎多少女人。

思及此,沈摇筝立马将行李放在客房,又交代了两句拓跋宇“我不在的时候不管谁拍门都不要开”、“把行李看好了,丢一个铜板就把你皇妹绑来蒸人肉包子”,诸如此类的话后,这才放心的推了窗子出去刨食。

“两间房,趁便送点热菜热汤上来。”

不得不说,拓跋宇的俊美程度,也称得上是沈摇筝平生仅见,墨发如云,脸若桃杏,即使智商降到三岁,可静坐不言时,气质也如玉般风华不减,特别是他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趁着瑰色异瞳,透着半分娇媚,半分妖艳。

掌柜非常笃定道:“凉馒头还是有几个的!”

一如之前所说,落镶地盘瘠薄,以是像鸡鸭这类吃粮食的禽类,是毫不成能呈现在平常堆栈当中的,再加上庆安城傍水,每天凌晨都有鱼市,随时都能够买到新奇食材,堆栈里也多不会存放太多河鲜。

女人一怔,赶快道:“阁主息怒,部属实在是担忧阁主,那沈摇筝对阁主如此不敬,都够鞭尸千百次赔罪的了,部属们实在是看不畴昔――”

“哎呦,这顿时要宵禁了,您二位但是要住店?”

拓跋宇眸心一冷,眼底闪过一抹不悦:“谁让你们来的,擅自行动,但是脑袋在脖子上呆得太久了。”

沈摇筝特别风雅的把本身身上的碎银甩给了小二,可她话音刚落,身后又跟着出去五六个气质杀伐的人,此中一个冷声道:“小二,三间房。”

那男打扮相的女子冷哼了一声,甩下一锭银子便独自带人上了楼,恐怕也是接管了如许的安排。

小二立即神采为莫非:“这……店里只剩两间房了,方才都被这两位给要去了。”

夜幕来临,沈摇筝紧赶慢赶,终究在宵禁前,赶到了往瀛洲的第一个必经之地,安华城。

掌柜讪讪一笑:“这真是不巧了,小店本日刚办了两场酒菜,以是……”

“我倒是忘了,北岐不像大殷,大家腰间都挂着佩饰。”

只是,那男打扮相的女子瞧见这一幕,眼底明晃晃的多出了一抹恨意。

拓跋宇有些惊诧的看着本身面前的驱虫草,直愣了半响,才在此人几乎将那两株草怼他脸上之前接了过来,可接过以后,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将其握在手中,神采别扭的偷偷瞄了一眼沈摇筝。

沈摇筝转过甚去,之间那说话之人做虽是做男人打扮,眉眼之间也带着几分豪气,可耳垂上却有个小小的耳洞,一看便是女扮男装的。

“……”

沈摇筝表情沉重的收回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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