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逃命[第2页/共3页]
那狼的嘴比浅显家犬显得较长,较尖,再配上那泛着绿光的眼睛,微微翘起的嘴角已至暴露坚利的牙齿,掺杂着泡沫唾液,不由让人看得心寒。最有特性的是它那粗大的长尾巴直直地伸着,没有半点下垂的意义。这让我想起了落荒而逃的丧家犬夹着尾巴的模样,也不晓得它们会不会夹尾巴。
我也没偶然候顾辖这么多,因为我身后的灌木丛中传来了淅沥淅沥的响声。固然我没有看到任何东西,但我晓得身后的那些狼还是对我穷追不舍。
在我的右手搭上一根手腕般粗的树干,然后用力往下压,来使本身的身材抬起,最后屁股到着那根树干时,接着一个一百八十度回身,左腿甩到另一个放在,用大腿夹住树干,身材疲软今后依托,整小我虚脱了。
刚才一向逃命,没有看清本身仇敌的实在模样,现在出险了,得好好赏识一番,免得说我不尊敬敌手。
“我去李奶奶的,这到底是甚么仇甚么怨啊。”
这里的环境给我第一印象像是温带丛林,植物长得富强,树叶都以阔叶为主,并且气候有点干爽。以是这里的树攀爬起来简朴很多。因为在气候不错的环境下,树木就会长出很多侧枝,并且也不会长的那么挺直。当然啦,除了一些个别的树木,为了争夺更多的阳光,就会变得高,大,挺。就像我面前这棵树,抬开端,都望不到顶的,树干的直径都有两米宽。
看到本身终究离开了险境,我也没有涓滴的镇静,能够是过分怠倦了,我背靠着那直径两米的大树干,在大口大口地吸着气,脑筋也一片空缺,此时我才体味到,刚从鬼门关逃出的表情并不是高兴,镇静,而是花时候证明一下本身是否还活着。一样也明白,只要经历过灭亡的人,才气体味到活着是一件多么夸姣的事。
当然啦,我现在还不至于被杀,被吃,然后剩下一堆白骨,最后落得个死无全尸。如果不幸的话,我真的会像老子那样,以天为被,以地为席了。以是我现在只但愿双腿能争点气,多跑快几步,说不定有活下去的但愿。
对于面前这两只狼,我也说不出它属于哪个种类,实在压根本身底子不晓得。不过我晓得一点,那就是狼是群居植物,它们是成群结队活动的,并且由狼王带领着它们。
当时候,我觉得这事件是我人生的最大的惊骇,但是并非如此,因为没想到今后我的每一段经历都和性命挂上了勾。
我现在的目标是逃命,脑袋也一向思虑着逃命的体例。不过说实在,丛林的伤害性比草地的还要强,因为在空旷的处所,你能够清楚地看清楚你仇敌的面孔,但是深林里,有太多东西能够埋没本身的身影,然后等候着给别人致命一击的机遇。明抢易躲,暗箭难防说的不是没有事理。说不定别人就藏在哪棵树的前面呢!
我把那些狼的祖宗都问候了个遍,但是这并无补于事,如果如许持续下去,比及体力耗完,也会掉下去,并且我现在真的是累的不可了,独一前程只能是持续往上爬。我狠狠吸了口气,迟缓地挪解缆体往上爬,每一步都是心惊胆战,视野也不敢再次往下瞟,任凭那两只畜牲随便叫。现在回想起来,我爬树时那两个屁股一摇一摆特别有肉感,会不会引发它们更激烈的食欲,想想都感觉有点好笑。
我下认识地被吓了一跳,心脏也停止了一秒,手掌开端冒汗,慌的我紧紧抱住树干不敢动,恐怕一个不留意掉了下去,到时候四脚朝天的丑恶姿式不说,还要被人,不对,被畜牲鱼肉,这的确就是人生的热诚。到时候做鬼都不成,免获得上面见到阎王爷时,提及启事,也没脸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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