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入山[第1页/共2页]
但这形式下看到的风景,又和普通环境的分歧,因为没有色采,全部天下就像吵嘴构成,或者切当地说,应当是分歧程度的明、暗构成,但这类形式,却能够让他很清楚地判定正在挪动的物体以及间隔。
因为他俄然发明,本身在夜里的视觉才气呈现了大幅的晋升或者说变异。
他并不是都沿着路走,也不是向着西面就一起莽,常常会停下来找棵比较高的树爬上去,或是登上其他高点,视野较好的处所,四下察看。
如果有人看到的话,必然会感觉很吃惊,不但吃惊于那秃顶的奔驰速率、从那么高的处所跃下,更吃惊于……这家伙竟然赤着双脚。
以是向坤没有遭到任何打搅,悄咪咪地找到了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口那棵最大的树。
不过此次山中之行,倒也并非一无所获。
……
向坤是在拿周边的风景,对比他所看到的那些猫头鹰影象里的画面,以此来追踪那猫头鹰的萍踪和栖息地,寻觅它留下的任何陈迹。
别说现在底子就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就算有,向坤也不成能从这里就开端循味追踪。
快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早晨八点多了。
他的背包里有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几双袜子、内裤,有一个充电宝,一个手电筒和一排备用的电池,一把瑞士军刀,一个水壶。
他并不但是在公路上跑,在颠末一些拐弯的时候,乃至会直接从上方往下跳来抄近路。
高低的高度起码超越两层楼高,但那秃顶落下来后在路上一滚就卸掉力,持续尽力疾走。
他很清楚,这不是他练习、影响变异方向的启事,九成九是因为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
但是天暗下来后,向坤就窜改了主张。
这四天半,向坤找到了很多那只猫头鹰留下的陈迹,大多是在各种处所残留下的爪印,乃至按照那些影象画面,找到了一具死于猫头鹰之手的野兽骨骸,上面留下的陈迹也显现了那只猫头鹰的爪子有多么可骇的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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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向坤而言,这些东西倒是充足了。
向坤猜测,那只猫头鹰之前糊口的处所,应当就是在那一带。
如果是田野保存的爱好者看到向坤带的这些东西,怕是要直点头,实在是太少了,很多根基的必备品都没有。
村里的年青人多数到都会去打工或读书去了,留守的大多是白叟。村里没有路灯,除非有甚么热烈,不然歇息的都很早,路上不会有很多人。
在光芒微小的时候,他能够主动的切换到一个新的视觉形式下,就仿佛在视网膜上多覆了一层“镜片”,本来已经暗淡的环境,会刹时变得清楚非常,乃至比他从电影、电视里看过的那些夜视仪的画面还要清楚。
向坤首要还是为了尝试一些这些野物的鲜血,和菜市场买的蓄养的禽、畜有甚么的辨别,全都是微微舔了一口,没敢多尝,以免摄取太多血液后,进入眠眠状况。
除别的,向坤也狩捕了几只山中野物,固然他只带了把瑞士军刀,要对于野猪这类皮糙肉厚的中大型植物吃力点,但逮个野兔、野鸡之类的还是很简朴的。
在树上窸窸窣窣地找了二十几分钟后,向坤公然找到了爪印。
还找到了那只猫头鹰变异后的窝——在绝壁壁上的一个岩洞。
获得的成果就是,和菜市场买的并没有甚么辨别。
固然满打满算,向坤在山里的时候只要四天半,差未几110个小时。但他和浅显人分歧,他这110个小时根基就没有停下来歇息过,不管白日黑夜,始终在不断地挪动。不需求寻觅食品、做饭,不需求歇息、睡觉,乃至不需求找处所拉撒。以是他这四天半时候的实际操纵率,能够比浅显人十五天都来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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