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第3页/共12页]
欧阳修作《尹师鲁墓志铭》,曾称尹师鲁“博学强记,告诉古今”。这八个字对尹师鲁不免溢美,但在欧阳修本身,足以当之。他不但是个文学家,并且是个学者。于经学有所发明,于史学有独立的著作,于金石之学且有斥地之功。欧阳修的经学,曾受唐人影响,勇于提出本身的创见。唐人的经学,在魏晋六朝以后,思惟是比较开阔的,不全拘于汉儒的师说,如啖助、赵匡、陆淳之于《春秋》,就突破了三传的流派之见。但普通说来,唐朝的墨客作家,不治经学。宋朝分歧了,欧阳修对于《春秋》、《诗》、《易》,都有研讨。苏辙曾经说他“善于《易》、《诗》、《春秋》,其所发明,多前人所未见。”①这对于宋朝一代的学风是有影响的。《四库全书总目撮要·毛诗本义》也曾指出:“自唐以来,说诗者莫敢议毛郑,虽教员夙儒,亦谨守弁言。至宋而新义日增,旧说几废。推原所始,实发于修。”《撮要》对宋儒的“新义”是有所不满的,对欧阳修的“敢议毛郑”也不是完整必定的。但从这些话里却可看出,欧阳修治经,对于而后的“宋学”,起了“发难”的感化,在学术史上影响不小。《撮要》又说欧阳修对于毛郑二家之义也不是随便创新,而是“尽其说而理有不通,然后以论正之。”“本出于和蔼平心,以意逆志,故其立论,何尝轻议二家,而亦不曲徇二家。其所训释,常常得墨客之本志。”这些话比较合适欧阳修所著《毛诗本义》的实际。
庆历八年(1048年),欧阳修徙知扬州。元祐元年(1049年),移知颍州。一年以后,又留守南京。至和元年(1054年),召判流内铨,旋改翰林学士,俾修《唐书》。嘉祐二年(1057年),知贡举。《宋史》本传说:“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毕事,向之嚣薄者伺修出,聚噪于马首,街逻不能制。然场屋之习,从是遂变。”欧阳修一知贡举,即痛抑“险怪奇涩之文”,这在当时,也是一件大事。关于此事,沈括《梦溪笔谈》也有一段记录:“嘉祐中,士人刘几,累为国粹第一人,骤为险怪之语,学者歙然效之,遂成民风。欧阳公深恶之。会公主文,决意痛惩,凡为新文者,统统弃黜。时体为之一变,欧阳之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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