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大兴佛教[第1页/共3页]
杨广发展在佛教之家,从小接管佛教思惟当然晓得佛教惩恶化民帮助王化的政治服从。一样,佛教的昌隆也离不开封建统治层的支撑,历代都有很多高僧主意向统治者靠扰。以是作为朝廷的镇守藩王,杨广并不是一个简朴的佛教信奉者,他更多的是一个政治人物,故他一到扬州,便以江南佛教的最大护法者自许,他在江都宣称:
因为在亡陈以后,杨坚晓得南陈宗教权势在南陈腐地有着庞大的影响力与号令力,故曾下诏把江南的大部分佛塔寺庙毁掉。这里杨广把父皇杨坚下诏毁掉江南佛塔的任务推到兵变分子身上,其意便是表示在他镇守江南期间他将一改以往,庇护佛教。杨广固然信奉佛教,但是作为政治人物他需求的是操纵宗教收揽民气稳定战后不稳的江南,以是江南佛教界的头面人物智觊天然成了他要交友与拉拢的首要目标。
晋王杨广在江都大弘佛道,与灭陈之时杨坚对江南教界的峻厉态度构成光鲜对比。时杨坚以江南佛教“十滥六群,滋章江表”,而“别降纶言,既屏僧司,宪章律符”。父子二人虽伎俩不一,但是作为帝国的统治者对于宗教的目标倒是分歧的,都是要将江南教界的活动归于王朝的周到节制之下。《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二记曰:礼以家僧,不属州县,迄于终历,征访莫穷。
智觊仍求遁藏,他“初陈寡德”,辞不敢当,“次让名僧”,推委不赴,“后举同窗”,以别人自代。杨广则再三恳请,执弟子礼甚恭,智“三辞不免”,最后终究勉强承诺前去江都。行前,智觊“仍求四愿”,即提出了四项前提前提。其一为“愿勿以禅法见期”,即请杨广不要希冀太高,不要希冀传授禅法;其二称“虽欲自慎,终恐刚正忤人,愿不责其端方”,答应保有本身独立的本性品德;“三微欲传灯以报法恩,若身当戒范应要去就,……若通法愿许为法,勿嫌轻重”这是为本身传佛法而不阿世敬请谅解;四曰:“三十年水石之间因以成性。……若丘壑念起,愿放其饮啄以卒残生”这干脆就是声明本身此去应有来去自在。“四愿”言辞柔中有刚,表白智觊对隋朝或者说对杨广游移张望,力求在政治上保持必然间隔。
但是,除主持“受律仪法”外,智觊在江都并不参与别的佛事活动,事毕后他当即要求重返“故林”。杨广一向对峙请他留下,智觊竟“佛衣而起”,称“先有明约,事无两违”。杨广“不敢重邀,合掌寻送”,当夜,智觊即“出居城外禅众寺”,杨广无法,竟致“礼望目极衔泣而返”。智觊急欲西返,表白他不肯接管杨广政治上的节制,也表示出他孤傲倔强的本性和令人赞叹的胆量。杨广又让柳顾言“致书请留,待来年仲春,约至栖霞送别”,智觊因而在城外住了几个月。
智觊(公元538―597年)俗姓陈,字德安,出身于“高宗茂绩哄传于谱史”的南朝门阀世家,18岁时因“家国殄丧”剃度削发,后投由北方南下且“名高嵩岳”的高僧慧思习禅,30岁时受师命往陈都建康“创宏禅法”,被陈宣帝尊为“佛法雄杰,时匠所宗,训兼道俗,国之望也”。陈太建七年(575年),智觊往会稽露台山,创建了露台教团,十年后的至德二年(584年)才被陈后主以重礼迎回建康,后主以宫廷“羊车孺子”相迎,“于大内起礼三拜,俯仰殷勤,以彰恭敬”。杨广厥后作的《江都宫乐歌》有“果下金鞍跃紫骝”句,写的就是当时的景象,是证当时智的名誉之高。南但陈灭亡之际,“金陵讲席,扫土俱尽”,智觊“策杖荆湘,划迹云峰”,与杨广失之交臂,未得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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