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宿营[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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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小宠物呢?拿给本宫看看。”
傍晚,直到长长的马队当中,一名堪舆师选定宿营位置,沈旭之才醒来,迷含混糊的跟着把马车围城一个临时的防备,一行人等在圈内升起篝火,开端做饭。
这么多年,想要翻开修行的通天之路,这闭塞的任督二脉的确要了少年郎的小命。少年郎已然偏执的将近疯掉。
篝火不大,跟着烤架上的野兔点点滴滴油滴下,篝火内里兹兹作响,羊皮袍子紧紧的盯着那一点点变色的兔子肉,不时的咽下一口口水。
“妇人之仁!”公主面色没有涓滴窜改,只是用一根缠着红色绸缎的木棍拨弄着篝火,火光一明一暗,映的那张俏脸上泛着无可言语的魅惑。
沈旭之诺诺的挠着头,想要再说些甚么,却又不知从何提及。只得再次躬身见礼,慎重的道:“还请先生易地而居。”
远远的瞥见两只野兔在羊皮袍子脚下,沈旭之一乐。这小家伙本身找吃的去了。天涯虎帐这几年,羊皮袍子也风俗了吃熟食,见了火也不像之前那么惊骇了,反而看上去有那么一点点喜好。
“为甚么不习武?”声音仿佛山谷里初春熔化的小溪普通清澈,让民气旷神怡。固然有些冷,但冷的让人流连忘返。
“弟子探知,此处仿佛是一正法地,还请先生穷究。”沈旭之赶紧解释道。
不过,仿佛不好,李牧真的仿佛对本身不错。少年郎迟疑着。
不久,兔子烤好,沈旭之把羊皮袍子的阿谁撕碎,放到这家伙平时用饭的大红公鸡的陈旧瓷碗内里,又撕下一条大腿,一点点的咬开,在嘴里细心咀嚼。挨过饿,就养成这么一个杰出的风俗,每一顿饭都当作最后一顿。细细咀嚼,尽量把每一份的能量储存的肌体里,这是沈旭之的风俗。这就是一个学会了流浪的人的好风俗。
“先生。”沈旭之喘匀了气,抱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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