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玉米地女尸[第2页/共2页]
林奇摇了点头,这起命案和张军没有任何联络,只是一起浅显的命案罢了,致命伤从右向左,斜着刺出来,张军风俗用左手,从之前命案现场尸身的伤痕做出判定,厥后证明张军确切用的是左手,并且张军一向以杀猪为生,固然肥胖,但是力量不小,如果是他从前面攻击,刀的深度不至于这么浅,更加不成能让死者向前爬动,最首要的是现场留下了带血的足迹。
“师父,是张军干的吗?”
“能够肯定是人血。”
警车一起不断,几近没有人说话,这一刻的表情格外沉重,如果真是张军干的,他身上又多背了一起命案,对于警方而言,等因而让凶手又杀了一小我。
死者的丈夫,体重分歧适,腿也普通,此时正在做笔录,林奇走畴昔咳嗽一声,“村庄里有没有右腿有疾的男人?有点胖,体重在170斤摆布。”
从鞋印判定,凶手穿的是43码的胶底鞋,体重靠近160-170斤,年纪在40-60之间,右腿有疾,以是右脚的鞋印火线的位置较着更深,对四周的环境很熟谙,几近能够将凶手范围锁定在村庄里。
“赵队长。”
警车停在路边,前面是一片玉米地,本年的庄稼长得不错,人走出来很快就被淹没。
“谁第一个发明的?”
“有。”
不成能是张军,对于一个风俗了谨慎谨慎的人而言,不会犯下这么初级的弊端。
赵东来带着人往里走,前面呈现大量折断的玉米,走出去几米远看到了尸身,女性,四十多岁,尸身趴在地里,前面有较着的刀伤,衣服和空中都是血,有先前挣扎匍匐的陈迹,能够鉴定这里就是第一现场。
林奇蹲下,鞋印有些特别,他拍下来,然后发到网长停止比对,肯定是胶皮鞋的印记,这类鞋除了在一些村庄干活另有人穿以外,城里已经很难见到,张军逃脱的时候穿的是一双玄色的活动鞋。
“行。”
西城是老城区,人丁较少,四周有四个村庄,这里是背景村,村庄前面有一座山,山下有大量的玉米地,前面有一条马路,如果躲在山上,能够很清楚看到马路和上面的景象,到处能够找到吃的,确切是一个藏身的好处所。
“派出所的,体味一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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